晴時多雲

高雄城中城悲劇 內政部將修法強制設管委會

2021/10/15 16:54文/記者張瀞勻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火釀46人死亡、41人受傷,成為高雄單一建築最慘烈火災案件。(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火釀46人死亡、41人受傷,成為高雄單一建築最慘烈火災案件,然而46條人命也凸顯台灣老舊社區大樓安全管理之問題,內政部15日指出,針對既有建築物現行法規未能強制要求設立管理組織,內政部將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要求既有建築物亦要設立管理組織。

一場無名大火死傷近百人,屋齡達40年的「城中城」過去繁華一時,樓下的商場、電影院人來人往,但隨著業者撤離,商場荒廢、成了許多人口中的鬼城,也讓人質疑公權力為何無法強制社區成立管委會,對此內政部特別說明,針對既有建築物現行法規未能強制要求設立管理組織,內政部將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要求既有建築物亦要設立管理組織。

內政部表示,為健全既有建築物的公共安全管理,營建署將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要求既有建築物均應設置管理委員會,俾使管理委員會負起公寓大廈之公共安全,並強調,中央將與地方共同為既有建築物公共安全一起努力。

而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指出,像這樣的老舊社區在近年推動管委會成立的過程相當不順利,許多居民認為成立管理組織並非特定之必要,因為長期這樣生活已經習慣了,有些則因對成立管理組織的法規條件不熟悉而卻步;社區住戶參與公眾事務的意願低落,集體不行動;社區住戶傾向將管理維護的成本外部化的現象。

此外,儘管成立管委會,有些住戶遲遲不繳公共基金維修外牆,待外牆嚴重脫落影響到行人安全而被政府列管後,再希冀政府能多給一點補助,或派專人來幫忙維修…等等,政府不僅要花費更多人力來管理,老舊問題所衍生的外部成本與公共安全問題對全體納稅人也相當不合理。

郭紀子建議政府,可從「提高誘因」、「增加不成立管理組織之社區所需負擔的成本」與「成立管理組織後的輔導機制」等三大重點著手,除了降低社區住戶在自主維護管理上所需付出的時間、錢財和溝通成本等來提升成本效益以外,也督促住戶將管理維護的外部成本內部化,避免交由政府或社會來處理與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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