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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將修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 道路用地傳大咖掃貨價漲5成

2021/11/17 19:05文/記者林耀文

台南市府考量都市成長與房地市場變化加速,將修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包括增訂人行步道得做為送出基地並經工務局同意,並修正接受基地面對0.5公頃永久空地得申請增加容積40%以內,刪除容移案需送都設等限制,但增訂移入容積折繳代金計算方式與評定、費用負擔等。

發佈施行近9年的台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台南市府考量都市成長與房地市場變化加速,日前預告將修正該要點,除了可將計畫道路用地做為送出基地,且增訂人行步道得做為送出基地並經工務局同意,並修正接受基地面對0.5公頃永久空地得申請增加容積40%以內,與刪除容移案需送都設等限制,但增訂移入容積折繳代金計算方式與評定、費用負擔等。

土地市場盛傳,由於近來台南房地市場爆熱,不少外來大型建商紛紛搶進大樓基地,造成申請容積移轉案件增多,包括購買道路、公設用地的需求提高,一些消息靈通的仲介業者積極搶進,甚至已有土地大咖在市場掃貨,帶動道路用地的行情,從原本土地公告現值約25%蒐購價,紛紛出現調漲到40%或以上的高價囤貨行情,讓推案業者戲稱,以後要買道路用地申請容移,請先抽號碼牌!

該要點草案,為避免未含折繳代金移入容積之接受基地價格,低於公告現值,以致低估申請人應繳納的代金數額,特別明定該接受基地的價格下限。市府並增訂,移入容積之折繳代金,主管機關得委託三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查估,並經台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協審後,採平均數評定,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皇邑開發建設董事長陳煌億指出,這次的修正法案裡面,並未限定一定要用代金,而是採用雙向,公設保留地與代金都可捐贈。而計劃道路仍然可以做為送出基地,本次增訂納入人行步道也可做為送出基地。

另外,台南市政府去年9月1日發佈實施,訂定容積率級距申請變更審議規範,依「都市計畫法」第 39 條與「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第 35 條規定訂定之,並採變更制,以落實都市計畫管理需要。申請條件如下:「申請基地其中一境界線與指定公園道或指定道路相鄰或基地其中一境界線隔著永久性空地或公共設施用地與指定公園道相鄰者。

指定公園道及指定計畫道路,包括40米公園南路、東豐路、林森路、夏林路、海安路、永華路,與30米中華東路、中華西路、中華北路、和緯路、北安路、西門路、大同路、健康路等14條大道。申請基地面積不得小於1500平方公尺且臨接較寬道路面寬在30公尺以上。這些大道所在區域,也都成為建商獵地重點區。

申請基地符合前述街廓適用範圍及基地條件者,其容積率級距得申請變更,商業區得申請變更容積率420%,住宅區30米道路可申請變更容積率300%、40米道路申請變更400%。申請基地建蔽率不得超過 40%。相關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適用不得超過變更後容積率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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