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中】房屋稅吵不停 產學界籲自住應減輕課稅

2016/08/20 04:20文/地產天下

台中市2017年將調整房屋稅,市民和建商都已經開始關心。

因前行政院長陳冲批評房屋稅制引發一連串的討論,自民國2014年起,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桃園市等各地方政府即陸續調整房屋稅的「房屋標準單價」,今年起台南市也跟近調漲,而且還將回溯民國90年7月以後取得使照的房屋,因此惹來不少民怨。明年輪到台中市調整房屋稅,該如何調?調整幅度大小為何?市民和建商已經開始關心。

正心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副所長許信強認為房屋稅制度的設計並無問題,並無違憲或重複課稅,但在執行面需要改進。(正心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提供)

 

民眾購買房屋後,每年都必須向地方政府繳納的持有稅包括房屋稅與地價稅兩種,房屋稅的計算公式為:核定單價×面積×(1-折舊年數×折舊率)×路段率,其中核定單價是標準單價×(1±各加減項之加減率)±樓層高度之超高或偏低價,地方政府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每三年調整一次房屋標準單價;地價稅的計算公式則為:申報地價(公告地價八折) X面積X稅率,公告地價同樣為三年調整一次。

富宇建設總經理鍾堯明則表示,房屋稅新制上路雖無重複課稅問題,但一網打盡般的稅制規劃反而無法達到真正的居住正義。

 

目前6都當中,除台中市以外,已陸續調高新屋標準單價,平均調幅從0.6倍到1.6倍不等,新屋的房屋稅將因而增加。台中市地方稅務局長吳蓮英表示,2014年度各縣市的房屋稅都有調漲,而台中則是未漲,至於明年的房屋稅調整將研擬各種方案,訂定出平衡、合理的稅率。市長林佳龍日前也表示,稅收費率還是得依法行政,在合乎規定的範圍內與民意取得平衡,強調「該升則升、該降則降」。

興富發「臻愛」銷售人員表示,近期來賞屋的民眾都非常關心房屋稅的動態。

 

 

爭議如何解?估價師建議從稅基著手

針對近來部分人士以聳動的「房屋稅違憲」、「重複課稅」等論述,引起輿論大力抨擊房屋稅制,正心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副所長許信強也提出看法,他認為房屋稅制度的設計並無問題,並無違憲或重複課稅,但在執行面需要改進。

 

房屋稅額是由稅基乘以稅率而得,因目前房屋稅的稅基長期與房屋應有價值(市價)偏離,再加上部分區域甚至在稅基上自行加成,造成稅額大幅增加,此種執行面的扭曲,遂引起部分人士誤解房屋稅的稅基設計是有問題的;根本之道應讓稅基回歸到估價專業,稅基應該反映房屋(建物)合理的市場價值,配合適當的稅率,才是健全房屋稅的正途。

 

另就稅率部分,應就政策目的、使用性質、持有戶數、面積、持有期間、財政需求等考量,進行通盤檢討以訂定合理的差別稅率,尤以自住型、持有單一房產者,應以輕稅為原則,正確的稅基配合適當的稅率,讓房屋稅負擔依不同屬性、情境,給予量能課稅,達到稅賦公平。

 

業者:落實居住正義 應依用途分類課稅

富宇建設總經理鍾堯明則表示,房屋稅新制上路雖無重複課稅問題,但一網打盡般的稅制規劃反而無法達到真正的居住正義,建議政府除了在房屋稅制上應區分自住、置產及投資三種族群,在實施時間上也應有緩衝;他分析,政府鼓勵民眾買房,卻不應以重稅壓迫自住族群,目前房屋稅制問題就在於自住與非自住的稅率太過接近,不少人也許一輩子就買1棟房子,不應面臨買房多年還要被加稅的命運,反而該降低自住型房屋稅率,從提高置產及投資等非自住房屋的稅率下手,但也要慎防房東將稅金轉嫁在租金上所產生的諸多社會問題。

 

除此之外,鍾堯明也認為房屋稅新制在實施時間上也應有緩衝空間,明年上路的房屋稅建議政府新舊制區分日期以建照申請日期為準,而非使照取得日期,讓建商在興建時就能將房屋稅列入成本計算。

 

加稅等於減少所得 無助景氣提昇

台中市12期重劃區的熱銷預售大樓「臻愛」一案近期賞屋人潮多,銷售人員也反應有不少民眾非常關心房屋稅的動態。臻愛專案經理表示,調高房屋稅對已買房的自住客來說非常不利,就有首購族表示,好不容易存到頭期款買了房,還要面臨持有稅增加,負擔相當沉重,建議政府自用宅的部分要避免加稅甚至減稅;但是對以置產為目的人來說,就算房屋稅調漲,房屋的增值獲利換算下來還是遠大於多繳的房屋稅,所以投資人多半還是願意負擔。

 

從另一方面來看,加稅等於人民所得減少,對刺激景氣沒有益處,若政府課稅是為了要避免囤房,也應該要逐步緩調避免一次漲足並搭配適當的配套,讓市場有足夠的時間消化政策轉變,民眾也有充足的時間進行適當的資產配置。(文/陳芊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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