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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老屋拉皮獲新風貌 補助申請至10月底

2017/10/04 14:59文/記者葉思含

大溪中山路37、39號施工前。(桃園市政府提供)

根據桃園市政府都發局新發布,大溪中山老街獲整建補助案已累積5件,去年底申請的大溪區中山路37號、39號及46號等3案已分別獲得65萬元、61萬元及42.1萬元的整建維護補助經費,皆以復原其舊有風格進行修繕,並於今年9月完工,而桃園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經費補助,只要符合資格皆可向市府申請,期限至10月31日止。

大溪中山路37、39號施工前。(桃園市政府提供)

 

住宅發展處表示,此3案獲得之補助,使原建築物立面油漆斑駁、磁磚毀損的情形獲得改善,表面生苔及空調設備、水電管線外露也經裝修重整有了全新的樣貌,值得鼓勵的是中山路46號頂樓違建也因申請市府整維補助而拆除,街景煥然一新,後續由市府住宅發展處辦理驗收事宜。

 

住宅發展處表示,都更整建維護補助每案額度以整建維護總經費之45%為限,若申請基地位桃園市政府公告如大溪老街保存區之整建維護策略地區,可提高至75%。住宅發展處亦於今年6月份新增公告「大溪區仁義里」及「楊梅區富岡火車站」2處整建維護策略地區,以鼓勵該地區持有建築物之民眾踴躍申請。

 

另外,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經費補助項目,包含「規劃設計」及「實施工程」經費,補助範圍以屋齡達15年以上的合法建築,且符合「獨棟或連棟式建築物連續3棟以上」、「3層樓以上之集合住宅與緊鄰建築物各1棟以上」或「6層樓以上整幢建築物」其中之一條件者,都可遞件向市府申請。

 

若合法建築物係屬「位於本府公告之整建維護策略區」、「因風災、火災、地震或爆炸,致受損害」或「4或5層樓集合住宅僅增設昇降設備」之情形,則不受上述屋齡之限制,並得以一棟為申請單位。有意辦理者可依實際情形向市府提出送件,今年度受理期限至10月31日止,有需求的民眾歡迎踴躍申請。

 

若民眾想進一步了解補助內容,可逕洽桃園市自主更新輔導團(聯絡電話03-3363898),或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公告受理「106年度本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查閱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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