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北雙子星案截標前夕 中投自揭風險

2018/09/27 15:18文/記者林良昇、李欣芳

北市市民大道與重慶北路口的台北雙子星開發案預定地。(資料照)北市市民大道與重慶北路口的台北雙子星開發案預定地。(資料照)

台北市雙子星案將截標,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子公司欣光華公司持有面積505坪,是除台北市政府外持份面積最大的地主,在截標前,中投公司發出聲明自行揭露投資風險,指出有意投資團隊應審視中投股權爭議及黨產會處分未定等,投資若受損、風險自負。

 

欣光華持有505坪 第2大地主

針對中投聲明指該案是因黨產會迄今處分未定;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則反問中投說,中投的聲明企圖要影響什麼?施說,中投曾在2月26日就此案行文黨產會,黨產會則在3月中旬要中投補充資料,中投的律師則認為不簽約對中投權益最有保障,如今聲明卻做上述陳述,究竟要不要簽約,還是應由中投自己交代清楚。

 

總投資金額高達6百億元的「台北市雙子星案」開發案即將截止投標,在截標前夕,中投突然自我揭露投資風險表示,其子公司欣光華持有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公園段一小段188-16號土地(C1土地),土地持份面積達505坪,為該土地除台北市政府之外,持份面積最大的地主。

 

中投表示,有關C1土地捷運聯合開發,台北市捷運局於去年12月15日、今年2月6日2度來函要求欣光華簽署C1土地增補契約書,但欣光華若簽訂該土地增補契約書,是否有違反黨產條例規定?黨產會前後經過六個月仍未具體答覆,至今仍未作出回應。

 

中投強調,子公司欣光華公司的財產,現階段雖經黨產會「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但仍不是「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依黨產條例第9條第1項第1款及同條文第2項之規定,可於處分後3個月內製作清冊報黨產會備查即可。

 

郝新10大建設 柯酸留下爛攤

台北雙子星案曾歷經4次流標,在郝市府時期因被列為「台北新10大建設」之一,第5次招標才成功,但後因第1順位太極雙星繳不出19億元的履約保證金而失格,檢調介入偵辦弊案,台北市政府也因此案,1名捷運局長和財政局長下台;曾被柯市府形容是郝市府留下的「爛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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