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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社宅出租辦法年底公告 明年初受理申請

2018/10/18 11:26文/記者馮牧群

桃園市社會住宅申請對象以「7成青年、3成弱勢」為原則,圖為中路二號3房型樣品屋。(市府提供)

桃園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預計今年底公告,凡是18歲以上、設籍桃園滿1年或在桃園就學或就業者、家庭成員於北部地區均無自有住宅、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不超過4 萬7922元、不動產總價值低於540萬、未申請租金補貼及包租代管者,就符合申請資格。

 

桃園市長鄭文燦指出,社宅申請對象以「7成青年、3成弱勢」為原則,採混居概念,承租期限3年為一期,續租不得超過6年,符合住宅法規定的經濟或社會弱勢或符合特殊情形者,市府將另訂標準採專案認定,不受6年租期限制。若租期屆滿仍符合申請資格者,承租民眾記得於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申請續租。

 

中路二號為桃園第一處社會住宅,鄭文燦近日於記者會說明,中路二號212戶將於明年初公告招租申請,4月完工、9月入住,租金參考周圍行情,一般戶市價8折,月租金1房型6250元、2房型1萬1500元、3房型1萬4000元;政策戶另由市府編列差額補貼至6折,月租金1房型4700元、2房型8700元、3房型1萬500元,管理費每坪67元另計。都發局表示,中路二號提供優質物管服務,租坪僅計室內坪、陽台、小公,不將大公計入,讓民眾以經濟實惠價格承租。

 

在家具配備方面,1房型有衣櫃、床、電陶爐、沙發、茶几和餐桌椅;2~3房型有瓦斯爐和抽油煙機。至於停車位租金,住戶汽車停車費用每月每格2000元、非住戶每月每格2500元;每戶免費配置機車位1格,第2格起每月每格250元。住宅發展處補充,中路二號樣品屋1房型是由HOLA贊助,2房型為弘洋贊助,3房型為特力屋贊助,並提供線上720度環景看屋,欲承租民眾可提前瞭解各房型社宅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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