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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港高坪特定區將解除63.8萬坪山坡地管制 有利大坪頂發展

2020/07/09 19:21文/記者林耀文

高市府準備將小港高坪特定區,預計劃出大坪、坪頂及山明里山坡地範圍3970筆共211公頃(約63.8萬坪)土地。原管制山坡地劃出後,無需擬具水土保持計畫,且免繳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可讓開發成本降低,並帶動開發時程加速。

為促進土地合理利用並帶動區域整體發展,高市府準備將小港高坪特定區,預計劃出大坪、坪頂及山明里山坡地範圍3970筆共211公頃(約63.8萬坪)土地。市府水利局指出,原管制山坡地劃出後,開發利用行為將不再受「水土保持法」管制,無需擬具水土保持計畫,且免繳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可讓開發成本降低,並帶動開發時程加速。

 

小港區山坡地劃定之沿革,最早可回溯到民國69年臺灣省政府公告當時小港鄉山坡地範圍,即包含大坪頂、莿葱腳、中廍等地段,依「高雄市政府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劃入孔宅、高松、松山、大坪、坪頂、鳳鳴及山明里等5688筆土地計794.229公頃,範圍內土地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核並繳交高額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才得進行開發利用。其中已完成區段徵收之高坪特定區建築開發成本提高約3成,及水土保持計畫審查程序攏長延宕時程等影響最大。

 

水利局表示,高坪特定區於民國78年至83年間完成第一、第二期區段徵收,90至95年間經過大範圍整體開發,已完成整地工程及基礎設施等合法開發行為,地形地貌已和山坡地劃入時採用之圖資有所差異。 水利局特於109年6月8日修訂「高雄市政府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第九點增訂但書,將市地重劃完成整地工程及基礎設施、合法申請之開發行為,或已完成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取得證明文件,與經自然地形改變等因素而不具坡地形勢者,得依最新版像片基本圖進行坡地分析,方得依最接近目前現況之109年1月出版像片基本圖進行檢討劃出。

 

水利局說,山坡地劃出需於地方進行公開展示程序後送行政院審議,從7月6日至8月4日,將於水利局及小港區公所辦理公開展示,7月15日上午10時,假小港區大坪頂綜合活動中心辦理地方說明會,與居民、地主說明取得共識後,將劃出建議書送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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