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新進展 市府有條件同意部分復工
為顧及公共安全,大巨蛋工程確定將部分復工。(資料照片)
大巨蛋一案,遠雄集團今年6月以工地安全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工處分停止執行,法院最終裁定在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應施作設備範圍內,遠雄可以部分復工,但全面復工遭駁回。台北市都發局9日召集專家審查後,決定有條件同意遠雄19項施工項目。
都發局表示,7月26日、8月2日已主動邀請遠雄討論法院裁定內容,並要求提出施工工項及施工計畫,遠雄於8月5日提出申請28項施工項目,經過各公會代表及專家共同討論,都發局同意有條件施作其中19項,後續遠雄仍應提出完整施工計畫,經確認後才能進場施作。
都發局表示,市府尊重法院裁定及對大巨蛋工地安全的重視,遠雄未來如認為有其他涉工地安全必須施工項目,也可分階段提送審查。都發局重申,依照建築法第63條,遠雄本應立即負起工地安全維護責任,以確保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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