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112年元旦新制 8樓以上建物須定期公安申報 違規最高罰30萬

2022/12/23 17:30文/記者林耀文

112年元旦起,南市8至15樓集合住宅公寓大廈,應每3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未依規定完成公安申報者,最高可罰30萬元罰鍰。(圖:台南市府提供)

由於社會家庭結構的改變,公寓大樓興起,近幾年更曾發生多起大樓嚴重火災憾事。自112年元旦起,南市8至15樓集合住宅公寓大廈,應每3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未依規定完成公安申報者,最高可罰30萬元罰鍰。

依內政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原僅規定16層以上住宿類建築物每2年公安申報1次,新制則是增加建築物8層以上未達16層應每3年申報1次。

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 應委託經中央認可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機構, 辦理公安申報作業,檢查項目包含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共6大項。

台南市府工務局表示,若大樓屋齡未達20年之建築物(93年1月1日以後領得使用執照者),應在112年第一季完成申報;屋齡20年以上之建築物(92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使用執照者),應在113年第一季完成申報。

如未依規定完成公安申報者,將依照《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4款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有關尚未成立管理委員會之公寓大廈,工務局也委託專業廠商積極輔導成立管理組織。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地產天下】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