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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土地免申報土增稅 農地與自用住宅用地都可申請稅捐減免

2023/05/17 12:33文/記者林耀文

經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拍定人無須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如農地於拍定日符合作農業使用,義務人或權利人應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30日內,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稅捐減免,逾期申請則無法適用減免規定。

近來市區土地價格高漲,一些資金相對充裕的民眾與中小型建商,紛紛轉進法拍土地市場,打算購地後自建房屋,或等待整合更大筆基地的機會。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經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拍定人無須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持法院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逕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事宜。

該局進一步說明,經法院拍賣之土地,稅捐稽徵機關以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計算漲價總數額,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若拍定價額低於公告土地現值,則以拍定價額為申報移轉現值計課,並函請法院代為扣繳。同時財稅局也會主動函文通知土地所有權人自用住宅用地規定,或其他相關減免規定,以保障申請租稅優惠權益。

若民眾取得法拍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30日內,檢附建築改良物等證明文件,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如農地於拍定日符合作農業使用,義務人或權利人應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30日內,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則無法適用減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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