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北市預售屋稽查大違規 小心簽下不平等合約

2016/10/07 17:12文/記者馮牧群

台北市地政局抽查銷售中的預售案,結果不合格比例相當高,圖僅為情境照。

預售屋交易秩序亂套!台北市地政局今年9月29日至10月5日進行預售屋聯合稽查,總共查核10件銷售中建案,項目包含預售屋契約、代銷經紀業務(含不動產說明書)、預售屋廣告及樣品屋合法性,結果預售屋契約及代銷業務竟然全不合格。

 

地政局說明,這次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共查核14項重點,9家建商所推10個建案全數不合格。統計各項目違規比率,前3名分別為「違約處罰」、「通知交屋期限」、「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其中「違約處罰」違規率100%,皆未給予消費者違約金磋商的空間;其次「通知交屋期限」違規率90%,違規建案約定交屋日後或交屋7日起負擔水電、瓦斯費,限縮內政部規定的通知交屋日起30日後才需負擔水電、瓦斯費的約定,其餘違規內容包括應記載項目記載不全、停車位規格未揭示等。

 

地政局指出,代銷經紀業務查核項目包含案場揭示文件、建案備查情形、交易重要文件應由經紀人簽章、依內政部規定製作不動產說明書等,這次違規情節除案場未揭示規定文件及建案備查情形已當場要求限期改正外,其餘涉及裁罰,包含未製作不動產說明書、交易所使用的訂金收據或預售屋買賣契約未指派經紀人簽章,共祭出18萬元裁罰金額。

 

不動產說明書部分,有些業者未完全依照內政部規定製作內容,像是基地權利人資料、建物坐落、型態與格局、建物瑕疵擔保等皆未納入,地政局同樣當場要求限期改正。

 

地政局強調,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是不動產交易最重要的依據,針對違規業者,雖已依法要求業者限期完成改正,仍建議民眾購買預售屋前先上地政局官網查詢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避免簽訂不平等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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