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慘遭祝融已夠衰 忘了做這動作 還被罰補繳房屋稅
房屋如已焚燬、因年久失修而坍塌,或是因安全因素而拆除重建等情形,應由納稅義務人主動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才能註銷稅籍,否則仍將遭稅捐機關按月依使用情形計課房屋稅。
老王多年持有的老屋年久失修,去年底又慘遭祝融焚毀且拆除,但老王日前卻又收到已拆除老屋的房屋稅補稅單,且仍出現在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內,讓老王心情相當鬱悶,感到人生禍不單行,打算問朋友看看要如何改運。
稅務專家指出,房屋如已焚燬、因年久失修而坍塌,或是因安全因素而拆除重建等情形,應由納稅義務人主動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才能註銷稅籍。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係按月依使用情形計課,而房屋拆除是自申報當月份起停止課徵房屋稅,舉例說明,房屋在112年4月拆除並申報,經查明屬實,則自112年4月起停止課徵房屋稅,只須繳納111年7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共9個月的房屋稅。
稅務專家特別提醒民眾,為了避免事後因舉證困難,而影響納稅義務人權益,房屋拆除後,應儘速依規定申請註銷房屋稅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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