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夫妻沒生小孩 遺產竟要和「他們」分 專家曝恐怖情境

2023/09/15 12:10文/記者朱語蕎

根據民法規定,遺產繼承人有其順序,若夫妻未生小孩,配偶可能得和不熟的大伯、小姑共分遺產。根據民法規定,遺產繼承人有其順序,若夫妻未生小孩,配偶可能得和不熟的大伯、小姑共分遺產。

台灣的人口已連續3年負成長,即便政府加碼補助生育補貼,不少夫妻仍寧願養毛小孩也不願生小孩,但當意外或是死亡來臨時,毛小孩對於沒有遺產繼承權,夫妻共同打拼的遺產恐要和「別人」分配。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依據民法第 1138 條規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如果夫妻婚後有子嗣,繼承權就落在配偶和子女或是孫子輩之間,與第二順位繼承人無涉。如果沒有子嗣,繼承權就是配偶和往生者的父母親共同繼承,偏偏年紀較長的父母親可能早已往生,屆時就會落到第三順位,也就是生存配偶和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共同繼承。

鄭文在說,夫妻辛苦一輩子留下來的遺產,卻要給兄弟姊妹,讓不少人無法接受,因此他建議,可透過夫妻贈與將彼此的財產做適當的移轉,依照目前的遺產及贈與稅法,夫妻之間財產贈與不課徵贈與稅,土地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贈與,只要繳納贈與契稅即可。

當然,事前的規劃都可以避免上述的遺產分配,可怕的是,如果是突然的意外,配偶驟然離世,可能就無法避免上述的窘境,鄭文在建議,年輕人還是趁著年輕時,趕快生個寶寶幫自己未來的遺產進行一場完整的保衛戰,一來增產報國,二來避免肥水落入外人田,以免不小心往生,配偶必須和平常沒有往來,也可能是交惡的大伯、小叔或是姑姑們一起分配往生配偶的財產,讓自己陷入莫名其妙的遺產爭奪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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