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經商失敗退休用農地慘遭法拍 注意這類人無法申請不課徵土增稅

2023/10/19 14:26文/記者林耀文

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如經法院拍賣,且拍定人為自然人,則原土地所有權人或拍定人其中1人,應出具區公所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再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債權人不得代位申請。

老王前二年因疫情影響生意滑落,去年更因資金週轉不靈,導致經商失敗負債上千萬元,除了居住的房子被銀行拍賣,連原本位於鄉下打算退休後耕種的農地也被法拍,日前卻有債權人老李找上門,聲稱土地是他朋友拍定得標的,要求老王出具農業使用證明文件,老李要向稅捐機關申請不課徵土增稅,讓老王心生疑惑,因此向地方稅務局詢問,債務人的農地被拍賣後,債權人是否可以代位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國稅局說明,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如經法院拍賣,且拍定人為自然人,則原土地所有權人或拍定人,其中1人應於收到稽徵機關通知的次日起30日內,出具區公所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再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債權人不得代位申請。

稅務專家提醒,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實質效果,僅是延緩課徵,並非就該次移轉階段已產生的土地漲價利益予以免除,故經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後,將加重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再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的負擔。

換句話說,如果債權人可以代位債務人申請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將不利於取得土地所有權人,此與民法代位權的行使,單純是為保障債權人的權利,並不相同。因此,經法院拍賣的農業用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只能由原土地所有權人或拍定人其中1人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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