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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先亡別讓母繼承房產? 專家:小心將房地合一重稅引進門

2023/11/17 10:44文/記者朱語蕎

如果父母親的不動產是2016年以前取得,當父母親其中一方往生時,千萬不要將不動產繼承登記到未亡者父母親的名下,否則,房地合一稅將偷偷摸摸的跟進家門。

當先生往生,太太就成了先生的當然繼承人,但如何在親情和節稅之間,有效的完成遺產登記,就成了繼承人之間的選擇題。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提到,實務經驗裡,如果爸爸先走,媽媽還在時,兒女們總希望給媽媽安養天年的保障,半數以上的案件都是由媽媽承取得該房屋,且通常居住到媽媽離世為止,但這個舉動也將房地合一稅引進家門,當媽媽離世後,子兒們要賣房屋,才知道大事不妙。

鄭文在說,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在這個時間以前取得的不動產再出售,土地只課徵增值稅不課徵所得稅,房屋也只要繳納契稅與財產交易所得稅,2016年以後取得的不動產,再出售除了土地增值稅及契稅,還要課徵房地合一稅。

假設房屋是在1981年取得的房屋,因為爸爸2023年往生,由媽媽繼承取得,而到媽媽往生時,由子女們再次辦理繼承,這個房屋未來出售,就會產生一筆可觀的房地合一稅,早期的算法是以媽媽持有的期間到出售的期間,計算房地合一稅稅率。

不過,2023年11月2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204619060號函規定,持有期間可以合併被繼承人,父母親持有的期間計算稅率,屆時,可能將持有2年內45%的房地合一稅降低到持有10年以上15%的房地合一稅,如果符合自用稅率還可以有400萬元的免稅額以及10%的優惠稅率。

不過,鄭文在說,如果爸爸往生時,讓媽媽繼承股票或是現金等其他遺產,不要繼承房屋或是不動產,未來子女賣掉房屋或是不動產仍然是舊制,沒有房地合一稅的課徵,這才是真正的高手。

他也提醒,如果父母親的房屋或是不動產是2016年以前就取得的所有權,當父母親其中一方往生時,千萬不要將不動產繼承登記到未亡者父母親的名下,否則,房地合一稅將偷偷摸摸的跟進家門,未來出售房屋或是不動產時,它就會登堂入室絕對讓您苦不堪言。切記,這是是非題,不是選擇題,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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