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包租業者小心受罰 轉租未實登最高被開斬5位數罰金

2024/05/08 06:21文/記者張瀞勻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專人專線提供租賃住宅包租業電話詢問申報疑問。(圖/台中市政府)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已於去年2月10日經總統公布生效施行,另包租業申報實價登錄及違反罰則部分,行政院於去年9月1日施行,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說明,這次租賃條例修法重點為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規定、包租業的轉租案件應納入申報實價登錄及租賃住宅服務業申報租賃住宅資訊期程縮短為訂約日起30日內。

而業者若未於簽訂轉租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或申報登錄之租金或面積資訊有誤,將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地政局長吳存金指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目的,是為了保障廣大租屋者權利及租屋資訊揭露透明,修法前只有規範不動產經紀業申報,未納入租賃住宅包租業,與以往相較租屋資訊不夠完整,而為提升住宅租賃資訊的透明度,修法後能提供比以往更加豐富完整資訊。

中山地政事務所主任吳志偉強調,針對租賃住宅包租業的轉租案件,規定自簽訂轉租契約之日起30日內須申報不動產租賃價格等資訊,且有相關罰則,實施初期難免有業者較生疏。為此,中山地政提供租賃住宅包租業轉租案件申報實價登錄「預約諮詢服務」便民措施,就申報內容、欄位填寫及疑慮的項目,專人專線提供詢問,同時也利用實地查核進行輔導,詳細解說正確申報方式及填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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