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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增設樓梯、加蓋變套房 桃園出手全拆 示警最高可罰30萬

2024/08/13 04:30文/記者朱語蕎

桃園區秀山路民宅,屋主將頂樓違規加蓋分割成套房,經查報違章後,多次通知屋主限期改善卻未見,遭市府拆除並開罰。(建管處提供)桃園區秀山路民宅,屋主將頂樓違規加蓋分割成套房,經查報違章後,多次通知屋主限期改善卻未見,遭市府拆除並開罰。(建管處提供)
凱米颱風上週襲台,造成花蓮縣1處頂樓加蓋違建磚牆遭強風吹落,砸中路上轎車釀死傷,頂樓加蓋違建問題引發關注,桃園市政府建管處近日陸續拆除桃園區秀山路、平鎮區大昌路2件頂樓違建,屋主經公所查報遲未改善,市府鐵腕拆除。
建管處長莊敬權表示,頂樓加蓋影響社區大廈公共安全及逃生動線,也未考量原建築本體的結構承載,近期拆除的桃園區、平鎮區共2件頂樓違規使用,其中,桃園區秀山路案,頂樓違規加蓋分割做成套房,又將原5樓公共使用空間擅自裝修做私人使用,經查報違章後,多次通知屋主限期改善卻未見,因此列為取締拆除對象,違規室裝也祭出6萬元罰單。
而平鎮大昌路案,5樓住戶不但於6樓新增違建,又擅自將樓板打通增設樓梯通往6樓違建,建管處完成拆除並要求屋主應恢復原狀,將6樓屋頂層共用空間還給社區住戶。
建管處強調,違規增建和室內裝修均違反建築法規,且有消防安全疑慮、結構承重等問題,對於城市美學也是一大問題,違建依建築法規定拆除,室內違法裝修依規也可開罰最高30萬元。
目前違建拆除以施工中建築為優先,既存影響公安建物則將派人勘查,影響公共安全逃生者將列入優先處置對象,屋主如限期未改善、清理拆除後的廢棄物,建管處除安排拆除,住戶也將受罰。

平鎮大昌路5樓住戶於6樓新增違建,建管處完成拆除要求屋主應恢復原狀。(建管處提供)平鎮大昌路5樓住戶於6樓新增違建,建管處完成拆除要求屋主應恢復原狀。(建管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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