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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酒廠3051坪基地再招商 採設定地上權70年擬引進4星級旅館

2024/08/21 12:22文/記者林耀文

為促進公有土地活化利用、提升使用效率,屏東縣府再度公告招商位於屏東市舊酒廠段3-1地號約3051坪國有土地,採設定地上權開發,擬引入4星級旅館商業設施之開發經營,提升當地居民生活、娛樂及文化休閒的便利性,並強化屏東市核心商業區機能。(圖:屏縣府提供)為促進公有土地活化利用、提升使用效率,屏東縣府再度公告招商位於屏東市舊酒廠段3-1地號約3051坪國有土地,採設定地上權開發,擬引入4星級旅館商業設施之開發經營,提升當地居民生活、娛樂及文化休閒的便利性,並強化屏東市核心商業區機能。(圖:屏縣府提供)

屏東縣政府與國有財產署為促進公有土地活化利用、提升使用效率,再度公告招商位於屏東市舊酒廠段3-1地號約3051坪國有土地,採設定地上權開發,擬引入4星級旅館商業設施之開發經營,提升當地居民生活、娛樂及文化休閒的便利性,並強化屏東市核心商業區機能。

「屏東市舊酒廠段3-1地號」為屏東市中心現面積最大商業區用地,基地面積1萬0087.28平方公尺(約3051坪)(建蔽率80%,容積率400%、開挖率80%),東側連接屏東市自由路,也鄰近屏東車站及屏東夜市等,交通便利。

屏縣府指出,隨已動工的屏北的國10里港交流道至新威大橋新闢道路工程及進入綜規及二階環評的高屏二快,與高鐵延伸屏東等多項重大交通建設案持續推動外,屏北觀光、文化建設如勝利星村、1936文化基地等也持續開放前進,相關先進潮流的科技產業如屏東科學園區、科技產業園區擴區、健康產業園區等也全面展開,預計可吸引高科技產業投資、青年人才深耕、產業升級並帶動觀光休閒發展,相信未來能吸引更多商務人士及消費人口,極具經濟價值,發展前景看好。

屏東縣府為讓投資人更加了解「屏東縣屏東市舊酒廠段3-1地號國有非公用土地開發案」,縣府訂於113年9月3日下午2時,於縣府北棟303會議室辦理第三次招商說明會。

開發方式將以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開發經營許可期間自專案公司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開始起算70年。興建期間得分全區整體或分期分區開發,採一次全區開發者,興建期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不得超過5年;採分期分區者,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算,第一期興建期不得超過5年、第二期興建期(含第一期)不得超過8年。開發規模:本基地以全區一次開發。

開發項目應包含200間房數之品牌4星級或同等級飯店,或旅館設施總樓地板面積應至少達4000坪(不含停車空間),其客房數及設施規劃可由廠商自行設計。 2.旅館應自營運開始之日起3年内取得交通部觀光局星級旅館評鑑四星級(含)以上之星級旅館評鑑標識,或同等級之品質及服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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