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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上路前爭議多 農地申請更正編定應把握這日期之前申辦

2024/09/10 11:15文/記者林耀文

針對現行申請更正編定的法源將於114年4月30日屆期失效,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提出明確建議期限,請符合資格者於114年1月31日前申請,以期能於114年4月30日前更正完畢。針對現行申請更正編定的法源將於114年4月30日屆期失效,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提出明確建議期限,請符合資格者於114年1月31日前申請,以期能於114年4月30日前更正完畢。

國土計畫明年四月底即將上路,但仍有一些縣市尚未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也出現不同意見。內政部強調,地方政府仍可以視轄內土地使用需求,提出具體計畫「隨時啟動」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圖變更作業,重申變更用地只能等5年1次的通盤檢討,是不實訊息。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呼籲地方政府依法辦理,讓國土計畫得以上路,據以推動後續的工作。

內政部表示,各縣市政府考量在地環境條件、土地利用現況、地方特性、民眾生活需求及願景等,進行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並再次說明地方政府現行劃設內容有需要調整者,也能在符合國土計畫原則下,重新啟動檢視及調整作業。

台南市府地政局長陳淑美則指出,民國63年區域計畫法發布實施後,南市於民國65年6月1日公告完成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類別編定,當時規定的作業方式,是按照土地的主要使用現況來編定,所以有些土地雖部分已作住家使用,但仍可能會因土地主要作農業使用而被編定為農牧用地,所以民眾如有於非都市土地公告編定前或實施區域計畫建築管理前的合法房屋,可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更正編定,就舊有合法住宅的範圍分割後,再就該部分更正為建築用地。

農地上現存民國65年6月1日以前之舊有住宅,擁有既存實施建管前或公告編定前的合法房屋,符合條件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更正編定。若農地為「田」地目且為1-12等則者,則該農地上的舊有建物就必須在62年12月24日之前存在。

新化地政所強調,現行申請更正編定的法源將於114年4月30日屆期失效,在申辦過程中,需由各業務主管機關會勘審查事項,若有補正,則需要更長的作業時間。因而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提出明確建議期限,請符合資格者於114年1月31日前申請,以期能於114年4月30日前更正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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