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私人停車場成建商購地重要目標 節省大筆地價稅 須注意這日期與做好這動作
稅務專家提醒,包括地主與建商長期養地,都選擇將基地做為停車場使用,但是要適用特別稅率的10‰優惠稅率,必須注意9月22日前申請與備妥停車場登記證,否則隔年才能適用。
都會區停車日益困難,不少地主長期養地,多會選擇規劃為私人停車場,隨著近年地價高漲,地主們也紛紛脫手停車場大筆土地,成為建商購地推案重要目標。稅務專家提醒,包括地主與建商長期養地,都選擇將基地做為停車場使用,但是要適用特別稅率的10‰優惠稅率,必須注意9月22日前申請與備妥停車場登記證,否則隔年才能適用。
近來北高雄陸續有多筆停車場土地轉售建商,上週市場也傳出美術館園區美術東四路旁千坪住五土地做為停車場使用,以每坪約190萬元成交,業界估算日後推案房價將站上每坪55萬元,若採中長期養地再推案,房價帶將上看6字頭。
國稅局表示,土地上興建停車場供民眾使用,並取得交通主管機關核發的停車場登記證,納稅義務人可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就可按10‰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果逾期申請,自申請的次年起才能適用。
稅務專家提醒,若依停車場法第11條規定設置之臨時路外停車場者,無法適用特別稅率,仍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此外,私有土地原按停車場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如停車場登記證核准設置年限屆滿,需重新申請換發新的停車場登記證,在當年度9月22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即可繼續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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