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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將二階容積調配 81期接受基地商業區達400%

2024/10/01 18:15文/記者林耀文

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國定古蹟公告定著土地約27公頃,將進行容積調配計畫第二階段作業,計畫範圍為第二階段接受基地,即大寮區81期重劃區之國有土地,送出基地為前鳳山新村十巷與部分原海軍明德 訓練班土地,面積約2.47公頃。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國定古蹟公告定著土地約27公頃,將進行容積調配計畫第二階段作業,計畫範圍為第二階段接受基地,即大寮區81期重劃區之國有土地,送出基地為前鳳山新村十巷與部分原海軍明德 訓練班土地,面積約2.47公頃。

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國定古蹟公告定著土地約27公頃,國防部依「國軍老 舊眷村改建條例」規定,104年核定為國防部南區眷村文化保存區及辦理眷村文化保存計畫,期透過都市計畫容積調配使國防部取得眷改基金之平衡,將進行容積調配計畫第二階段作業,計畫範圍為第二階段接受基地,即大寮區81期重劃區之國有土地,面積計約15.18公 頃,送出基地為前鳳山新村十巷與部分原海軍明德訓練班土地,面積約2.47公頃, 提升商業中心之容積強度為建蔽率 70%、容積率 400%,提升住宅區接受基地之容積強度為建蔽率 60%、容積率 250%。

高市府指出,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全區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2年12 月同意匡列7億元經費,以及依「文化 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補助經費,該計畫預計於 113年至116年辦理完成,為使工程順利進行,應儘速取得第二階段送出基地(國定古 蹟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之前鳳山新村十巷與部分原海軍明德訓練班)土地,以利未來再利用,其辦理時程具急迫性;同時第81期重劃區已於111年9月辦竣土地登記作業,第二階段接受基地範圍已明確,故辦理第二階段前鳳山新村十巷與第81期重劃區之容積調配作業。

本計畫容積調配送出基地位於高雄市鳳山細部計畫區內,即前鳳山新村十巷 與部分原海軍明德訓練班土地;接受基地則位於高雄市大寮區第81期重劃區內;而送出與接受基地土地所有權人皆為中華民國,管理單位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其中容積調配之接受基地第81期重劃區,已於民國112年完成重劃後配地作 業,故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接續第一階段容積調配作業,提案辦理本計畫即第二階 段容積調配作業;另外,第一階段送出基地之部分原海軍明德訓練班東南側土地納入第二階段本計畫辦理。

本計畫依「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及參酌「都市計畫容積 移轉實施辦法」規定,進行容積調配方案試算,為有效保存古蹟文化資產、提升 住宅區環境品質及維護整體土地價值,且兼顧地主權益,擬以價值不減損原則, 並參考價值試算結果訂定調配後之土地面積與容積率,惟實際調配之容積樓地板 面積仍應經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內容為主。

研擬容積調配原則如下:(一)以國防部資產價值不減損為原則,將與送出基地價值相等之容積調配至其他國防部 所屬之接受基地。(二)本計畫參酌「變更大寮都市計畫(鳳林四路以西國軍眷村土地)(配合第 81 期公 辦市地重劃)細部計畫案」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辦理,接受基地移入之容積合計不得超過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30%。

(三)接受基地容積調配後之容積率應視周邊環境特性酌予調整,以利後續管制,包括 該細部計畫已於臨水源路規劃商業區作為商業中心,考量商業區發展潛力, 提升商業中心之容積強度為建蔽率70%、容積 400%,帶動周邊地區發展。並依循該細部計畫原發展定位-北大寮之高品質新居住核心之指導,提升住宅區 接受基地之容積強度為建蔽率60%、容積率250%,以利區域均衡發展。

另外,本計畫大寮區忠義段36地號土地鄰近文化資產瑞榮紅磚工廠,且周邊已有既 成住宅使用,為降低容積提升後對文化資產及既有住宅環境之影響,同時考 量送出基地與接受基地價值一致之前提,調整容積調配後大寮區忠義段36地號土地之容積強度為建蔽率60%、容積率230%,以符容積價值不減損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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