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建商80萬換解約 屋主爽出國回來一看不對勁

2024/11/14 21:49文/記者張瀞勻

房價居高不下,不少自住客早早買房,尤其選擇預售屋,讓自己財務負擔較輕鬆,不過最近解約消息不斷。(圖/資料照)房價居高不下,不少自住客早早買房,尤其選擇預售屋,讓自己財務負擔較輕鬆,不過最近解約消息不斷。(圖/資料照)

房價居高不下,不少自住客早早買房,尤其選擇預售屋,讓自己財務負擔較輕鬆,不過最近解約消息不斷,近期就有民眾指出,今年上半年被建商通知解約,並且拿了違約金,原以為是意外之財出國享樂,沒想到回國後發現同一戶建商開價一口氣加了300萬元出售,讓他後悔不已,不少網友留言一面倒向建商,直呼「建商一切都按照合約走啊,完全沒問題」,專家也指出,這通常在房市大好的時候會發生這類狀況,消費者在市場火熱之際,仍同意解約,或許也有投資意味在,賺賠不應與一般自住情形同論。

「我很後悔被騙解約了」近期有網友在社團「靠北建商2.0」指出,2023年3月房市大好之際購買一間預售屋,預計2026年年底完工,但今年5月時,建設公司卻突然通知要解約,同時提出願意付80萬的賠償違約金,「當時沒想這麼多還很開心意外賺到80萬」。

該名網友指出,拿到解約金後,甚至出國旅遊玩,回國之後想慢慢看房,但發現價格不斷上漲上來,同時發現當時解約的房子還在銷售中,開價比起去年簽約價格多出300多萬元,直指很後悔被建商騙,現在想買房得被迫買更貴的房子。

而近期其實有不少苦主指出,預售屋被迫解約,住展雜誌發言人陳炳辰指出,建商認為價格賣太低,不如解約,甚至賠付違約金,再拿回來自己賣來賺得獲利,這通常在房市大好的時候會發生這類狀況,雖然此情形是原買方同意收下建商賠償款項,但依照內政部曾提出的解釋,建商違約時,只有買方才有主張解除契約的權利,建商原則並無權主張解除契約,亦不可以原物料上漲、缺工等為由要求提高價格後才肯交屋,或是片面違約或毀約。

且建商如有未依規定給付遲延利息、要求提高價格才肯交屋,或藉此蓄意迫使買方解除契約,地方政府可依消保法第33、36、58條規定進行調查並命其改善,如仍不改善,最高可裁罰150萬元並按次處罰。因此,如果買方要追究起來,倒也可能不這麼輕易了事,建商信譽也會因此受損。

再著,此文發生時間在5~7月,乃房市大好之際,陳炳辰表示,如此盛況仍同意解約,或許也有投資意味在,賺賠倒不與一般自住情形同論,也學到房市易漲難跌的一課,倒是眼下已轉利空,此網友若屬投資族群,是否反鬆口氣,倒是建商已不願見到反悔解約,要有此舉可是買方得支付違約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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