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薪水沒漲別藍瘦 用兩招為房產增值節稅

2017/01/06 11:33文/記者馮牧群

無論是房屋稅或地價稅,稅捐機關都會依照是否為自住使用而有較優惠的稅率。

房市交易轉冷、房價步步高升,唯獨薪水多年來始終凍漲,在大環境沒有改善前,如何運用現有房地產開源節流?台中市地政局提醒,「陽台補登」、「自用住宅」是兩大容易被民眾忽略的申辦項目,其實可以幫建築物增值,又幫房地節稅。

 

首先是陽台補登,早年陽台不屬於建物保存登記的範疇,直至民國71年才開放陽台登記為附屬建物。換言之,71年之前已登記的建物,所有權人可以檢查一下建物成果圖內是否包含陽台,如果明明是有陽台的房屋,卻沒登記到,就可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辦「陽台補登記」,不再讓建物面積白白損失,增加未來轉手可售坪數。

 

第二招,無論是房屋稅或地價稅,都會依照是否為自住使用而給予較優惠的稅率;自有土地上有一間供自住的房屋,如此使用狀況可適用自用稅率,然而稅捐機關無從得知每塊土地是否都是地主自住,或每間房屋是做何用途,因此所有權人需主動向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將能節省稅負。

 

地政局表示,申請自用住宅用地時,所有權人需準備建物證明文件,如已辦竣第一次測量登記的建物(俗稱保存),可提供建物權狀影本;未辦保存,在77年4月29日之後建造的建物,要附使用執照影本或向地政事務所申辦「基地號勘查」;未辦保存,且在77年4月29日之前建造的建物,則僅需填寫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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