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賣房子千萬不要中途反悔 就算解約已繳的大筆土增稅也無法返還 再賣還是要繳稅!

2024/12/25 12:15文/記者林耀文

出售房地需注意,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土地,若有解除契約返還土地之情形,賣方原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退還。出售房地需注意,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土地,若有解除契約返還土地之情形,賣方原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退還。

老王日前出售高雄左營一筆房地,並與買方小張已辦妥移轉登記,後來老王覺得左營房市前景樂觀,房地價格應有續漲機會,因此反悔並解除買賣契約,且詢問稅務人員是否能返還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沒想到答案是否定的,日後該筆房地出售還要再繳納一次土增稅,讓老王心中鬱悶頗感得不償失!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買賣雙方因合意訂立土地買賣契約,並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嗣經雙方協議解除買賣契約,依民法規定買方負有將土地所有權移轉於賣方以回復原狀之義務,此返還土地之移轉行為,屬所有權的另一次移轉,申請人須持雙方解除契約協議書等證明文件,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並繳清稅款後,再至地政機關辦理土地所有權返還登記。

稅務專家特別提醒,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土地,有前述解除契約返還土地之情形,賣方原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退還。

同時土地買賣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後,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持解除契約協議書等證明文件,並以移轉登記原因「買賣」辦理所有權返還登記,該解除契約協議書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免課徵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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