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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推陽光電城計畫 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三階段加強查核 重大缺失最高罰30萬元

2025/04/24 07:38文/記者林耀文

目前台南市府針對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三階段查核作業,重大缺失違反計畫之案場,將移請土地管制機關裁罰6萬至30萬元不等,再不改善則廢止計畫。(圖:台南市府提供)目前台南市府針對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三階段查核作業,重大缺失違反計畫之案場,將移請土地管制機關裁罰6萬至30萬元不等,再不改善則廢止計畫。(圖:台南市府提供)

南市積極推動能源轉型,配合2050年淨零碳排的國家目標,自108年起啟動「陽光電城計畫」,善用豐富的日照資源,並結合完善的光電產業鏈,積極推動屋頂型及複合式地面型太陽光電設置,目前市府針對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三階段查核作業,三階段查核包含業者自主查核、例行查核及聯合稽查,重大缺失違反計畫之案場,將移請土地管制機關裁罰6萬至30萬元不等,再不改善則廢止計畫。

目前台南太陽光電備案裝置容量於114年3月底達到4.82GW,預估每年可提供147.8萬戶家庭用電,遠高於南市現有的73萬戶家庭數,每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296.19萬公噸,整體成果相當亮眼,展現南市在能源轉型上的具體成果與前瞻規劃。

台南市長黃偉哲指出,臺南擁有全國重要的科技產業聚落,穩定且充足的綠電供應對產業長遠發展至為關鍵,市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建置,對於減緩溫室氣體排放、降低產品碳足跡具實質成效。

同時,因應國際綠電市場趨勢,對於供應鏈布局全球的臺灣企業,提供具來源可追溯的在地綠電已成為國際競爭力的要素,為確保光電案場設置及維運得當,市府也將持續強化案場的監督管理機制,與業者攜手打造可信賴的綠電供應環境,協助產業銜接國際淨零標準。

經發局長張婷媛表示,為提升光電案場設施營運品質與安全性,經發局自112年起全面實施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三階段查核作業,三階段查核包含業者自主查核、例行查核及聯合稽查。

查核項目係針對案場施工狀況及營運階段進行監督查核,要求業者落實案場維護管理,並強調應主動進行自主檢視與改善。尤其汛期將近請務必注意案場積水,避免疏於維護而引發災害風險。

經發局進一步指出,經查核一般缺失之案場,命限期改善;重大缺失違反計畫之案場移請土地管制機關裁罰6萬至30萬元不等,再不改善則廢止計畫,截至目前經發局查核重大缺失,皆移送裁罰並限期改善,請業者勿存有僥倖,務必落實計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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