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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都市計畫工業區更新立體化方案」 開放申請 獎勵容積最高達1.5倍

2025/04/24 16:50文/記者林耀文

南市立體化方案適用範圍為都市計畫範圍內之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或使用性質相近似之產業專用區,且其法定容積為240%以下者。獎勵容積項目包含新增投資、能源管理或捐贈產業空間等,最高可達法定容積之1.5倍。南市立體化方案適用範圍為都市計畫範圍內之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或使用性質相近似之產業專用區,且其法定容積為240%以下者。獎勵容積項目包含新增投資、能源管理或捐贈產業空間等,最高可達法定容積之1.5倍。

為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空間,並促進臺南市產業升級轉型,及完善臺南市都市計畫工業區更新立體化方案辦理機制,南市府檢討修正立體化方案內容,並於114年4月23日公告,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適用範圍包刮都市計畫範圍內甲、乙種工業區或使用性質相近似之產業專用區,獎勵容積最高可達法定容積之1.5倍。

台南市府指出,為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實現資源均衡與利益共享原則,並將開發利益實質回饋地方產業發展,本次檢討修正臺南市立體化方案公告內容,著眼於強化非屬自用之申請人對投資效益的落實,並督促企業善盡社會責任,期能透過制度調整,兼顧城市發展與地方利益之平衡。

南市立體化方案適用範圍為都市計畫範圍內之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或使用性質相近似之產業專用區,且其法定容積為240%以下者。獎勵容積項目包含新增投資、能源管理或捐贈產業空間等,最高可達法定容積之1.5倍。

經濟發展局長張婷媛表示,今年度公告之立體化方案有三大修正重點,一、放寬引進產業類別之限制,未來申請案件得依基地所在之都市計畫工業區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辦理。二、針對非屬申請人自用案件,新增配套調整與強化措施,包括:「捐贈中繼廠房或折繳代金」機制、承諾建物空間管理方式,以及完成使用需滿足「落實引進產業類別」及「預告登記範圍滿租」等規範。

另外,為強化核准案件後的執行力道,也調整相關罰則,包括提高違約金額,並新增非自用案件的限期改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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