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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足生命園區遭股東要求返還25%土地 麗寶:對方疑遭國稅局追稅

2025/05/07 07:00文/記者朱語蕎

基福山生命園區空拍。(麗寶提供)基福山生命園區空拍。(麗寶提供)
麗寶集團旗下麗寶資產,6日針對「基福山生命園區」交易案招開記者會提出解釋,股東陳振豐主張沒有出售土地、入股的事實,麗寶對此駁斥表示,雙方已合作3年,推測陳振豐疑似遭國稅局追繳房地合一稅金有關,並舉出相關證據。
麗寶佔75%股份的「基福山生命園區」,歷經數年開發,業績已逐漸穩定成長,如今另外佔股25%的股東陳振豐卻對外指控,當初與麗寶集團是合議合作,並配合麗寶進行銀行借貸,如今卻要求麗寶返還25%之土地。
麗寶資產董事長陳志鴻指出,整個交易案起緣陳振豐財務困難求助麗寶,如今卻疑因國稅局鉅額查稅,否認出售土地及作價入股等交易事實。
回顧整起交易案,麗寶表示,陳振豐因自身財務困境,被迫於民國2021年與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簽訂買賣協議,約定以21億元出售75%之股權及土地,僅留下25%及雙併型別墅乙幢。
麗寶集團總裁吳寶田得知此協議內容後,不忍好友出售畢生心血陷入交易風險,在完全無議價前提下,以相同條件承接。隨後雙方展開相關作業,在律師見證下,簽訂「股份暨土地買賣框架協議書」。
爾後雙方合議,於民國2022年1月成立新公司寶德鎮開發事業有限公司,陳振豐於民國2022年4月起陸續作價入股,非但願任公司董事,並以股東身份共同簽署銀行貸款之連帶保證人,並非其所稱只是配合辦理土地過戶。
麗寶指出,雙方合作逾3年之久,陳振豐突改口自始未出售其名下25%之土地,亦無意願入股寶德鎮公司,疑似與國稅局稽查房地合一稅高額稅金有關。
據悉,陳振豐開發的基福山生命園區案內土地,早期以借名方式登記在關係人名下,後以訴訟方式分別於民國89年及103年判決應返還土地確定在案。
按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應於法院判決確定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時應繳納鉅額之土地增值稅。
推測陳總裁基於土地增值稅緩繳,遲未依規定時間內完成返還登記作業,於出售土地時,亦維持借名登記之當事人與寶德鎮公司簽約、過戶,陳振豐因消極辦理判決移轉登記之誤判,估計遭課房地合一稅高額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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