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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違建戶注意!後巷違建影響污水用戶接管 將遭強制拆除違建

2025/05/13 11:20文/記者林耀文

日前高市府水利局與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確認苓雅區廣東二路2、26巷住戶屋後有違建事實,於114年2月下旬依法開立違章建築處分書,續於3月下旬與4月1日起陸續執行屋後違建拆除作業。(圖:高市府水利局提供)日前高市府水利局與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確認苓雅區廣東二路2、26巷住戶屋後有違建事實,於114年2月下旬依法開立違章建築處分書,續於3月下旬與4月1日起陸續執行屋後違建拆除作業。(圖:高市府水利局提供)

用戶接管率是城市進步的指標之一,為提升用戶接管率,改善後巷髒亂之環境、降低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及提供市民享有優良之居家環境,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與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聯手,針對後巷未配合污水接管之違建戶,將陸續進行強制拆除作業以改善屋後環境,若位於依法公告為下水道可使用地區,住戶六個月內不與下水道聯接使用者,也將處1萬至10萬元間罰鍰。

高市府水利局指出,依下水道法第20條規定,用戶排水設備之管理、維護,應由下水道用戶自行負責,且用戶應於下水道公告開始使用之日起6個月內與下水道完成連接使用。現政府為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於執行過程中常遭遇許多老舊建物因增建加蓋,造成屋後溝長年髒亂、惡臭且蚊蠅孳生,提高登革熱發生之風險,並影響污水用戶接管代辦施工。

水利局表示,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過程中,許多老舊建物因增建加蓋,屋後長年髒亂、惡臭,影響污水用戶接管施工;近年來大力推動污水下水道強制接管政策,日前水利局辦理高雄市苓雅區廣東二路2、26巷宣導強制拆除後巷違建作業程序,仍有住戶未能配合自行退縮,嚴重影響他人權益及環境衛生改善,經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確認該住戶屋後有違建事實,於114年2月下旬依法開立違章建築處分書,續於3月下旬與4月1日起陸續執行屋後違建拆除作業。

水利局說明,截至114年1月全市接管率已達50.85%,為改善後巷藏污納垢之環境及降低孳生登革熱病媒蚊,現由政府免費協助辦理,希望住戶自行配合拆除並提供「施工維護空間」-單側排水至少需75公分,雙側排水至少需80公分,高度以有樑柱支撐無安全疑慮為原則,以免遭查報列為違建優先拆除對象。

另外,未接管戶倘經市政府依法公告為下水道可使用地區,六個月內不與下水道聯接使用者,將處1萬至10萬元間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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