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嬤分產孫子、未婚女兒不滿 專家:有「這文件」特留分也擋不了

2025/06/06 11:22文/記者朱語蕎

專家表示,只要有遺囑就能順利辦理繼承登記,就算有違反民法有關特留分的規定,地政機關也無法干預。專家表示,只要有遺囑就能順利辦理繼承登記,就算有違反民法有關特留分的規定,地政機關也無法干預。
傳統家庭重男輕女,老一輩疼孫子,希望未來能將遺產留給孫子女,但依照民法規定,孫子們並沒有繼承權,只能透過遺囑完成,資深地政士提到,資深地政士提到,有名阿嬤在生前委託完成公證遺囑,由兒子擔任遺囑執行人,但阿嬤過世後,她的未婚女兒卻不願意配合辦理繼承登記,認為侵害到她的特留分規定。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個案的老媽媽育有2男2女,兒女當中1男1女未婚,另外1男1女已婚,已婚者都有小孩,由於對於孫子女們疼愛有加,希望未來往生時,能將部份的遺產分配給孫子們,但想直接遺產給孫子輩,只能透過遺囑才能達成,老媽媽得知後也欣然同意,一週後完成了公證遺囑,並由兒子擔任遺囑執行人。
2年後老媽媽往生了,兒子帶著當年的公證遺囑辦理遺囑繼承登記,依照當年老媽媽的遺願,將不動產登記到各繼承人名下。
鄭文在說,當遺囑執行人要求全體繼承人配合辦理戶籍謄本時,其中未婚的女兒不願意配合辦理,她認為損害她的特留分,所以不願意配合辦理繼承登記。
依照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 75-1 點:「繼承人不會同申辦繼承登記時,遺囑執行人得依遺囑內容代理繼承人申辦遺囑繼承登記及遺贈登記,無須徵得繼承人之同意。」因此,只要由遺囑執行人也就是兒子出面辦理就好,至於女兒不願意交附的權狀及戶籍謄本,也可以由兒子來代理切結、申請即可,案件在遺產稅完稅後10天左右,就可以完成登記。
鄭文在提醒,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78點:「遺囑違反民法有關特留分之規定時,繼承人是否已行使扣減權,非地政機關所得干預。」所以土地登記上並沒有瑕疵,當然可以完成登記,因此生前留下遺囑讓子女們「有所依據」很重要,若只是嘴巴說說,可能造成家族風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