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買房斡旋金糾紛多 專家曝:這時機用「要約書」更有利

2025/07/08 20:32文/記者朱語蕎

專家表示,仲介市場以斡旋金較常見,但在房市轉冷時,買方提出使用「要約書」被接受的機率較高。(資料照)專家表示,仲介市場以斡旋金較常見,但在房市轉冷時,買方提出使用「要約書」被接受的機率較高。(資料照)
在中古屋購屋流程中,如果買方對物件有興趣,通常會以「斡旋金」讓仲介來向屋主議價,政府過去較鼓勵民眾買房時使用「要約書」,因為「要約書」對買方較有保障,不論買賣成與不成,買方都不會遇到斡旋金被苛扣、斡旋金不退還或退還不完全等爭議,不過實務上,大多採取斡旋金較多。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表示,仲介多選擇斡旋金模式原因無他,因為業者多認為「拿錢來談比較有誠意」;部分仲介業者會認為,「不給斡旋金,我要怎麼跟屋主談」?由於「斡旋金」更能促進交易成功,以及有利於斡旋買賣雙方對價格認知的落差,仲介業普遍選擇「斡旋金」而非「要約書」。
「斡旋金」是買方先下一筆金額,若屋主接受出價則轉為定金,此時買方反悔不買,則屋主可沒入款項;而「要約書」則屬於法律效力較高的契約形式,買方提出要約書給仲介,仲介依要約書內容與賣方磋商,若賣方有意賣屋,則依要約書內容進行交易,此模式雖不用先付款,但若買賣方已簽屬同意,而有一方違約,則需要賠償違約金,依約通常是成交總價的3%。
何世昌表示,「斡旋金」模式在現今較常見的原因之一,其實與市場景氣也有關聯,因為房市多數時候處在賣方市場,對賣方、仲介較有利的「斡旋金」因而大行其道。通常在房市轉為買方市場、交易轉冷,仲介業者要爭取業務時,買方提出使用「要約書」被接受的機率較高。
「要約書」雖然糾紛較少,但並非沒有,何世昌提到,像是2024 年,桃園市某家仲介與買方簽訂要約書後,仲介人員未於契約規定時間內將要約書交給賣方,導致買賣未成立。買方得知後,要求仲介業者撤回要約書卻遭拒絕遂引發糾紛。
至於「斡旋金」的糾紛就很多了,不過因「斡旋金」使用數量多更多,糾紛案較多自是正常。

免費訂閱《自由體育》電子報

熱門賽事、球星動態不漏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