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湖棒球場旁將招商8681坪運動休閒專用區土地公辦都更案 採權利變換模式

2025/07/25 14:10文/記者林耀文

高市府將展開「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運動休閒專用區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招商,基地位於澄清湖棒球場旁,面積約8681坪,將以整體規劃方式引入 購物、生活、健康等機能,擬透過公辦都市更新招商、權利變換模式,並由實施者租賃營運管理高雄市澄清湖棒球場,以發展運動及周邊產業,提供棒球場營運承續及產業發展。高市府將展開「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運動休閒專用區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招商,基地位於澄清湖棒球場旁,面積約8681坪,將以整體規劃方式引入 購物、生活、健康等機能,擬透過公辦都市更新招商、權利變換模式,並由實施者租賃營運管理高雄市澄清湖棒球場,以發展運動及周邊產業,提供棒球場營運承續及產業發展。

為掌握高雄捷運黃線發展契機, 及考量體育場館及大眾運輸場站之綜合發展,高市府將展開「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運動休閒專用區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招商,基地位於澄清湖棒球場旁,面積約8681坪,將以整體規劃方式引入 購物、生活、健康等機能,並規劃開放空間以串聯公園、綠地及湖 畔,提供周邊居民、遊客及賽事觀眾優質人本步行環境。

並整合行政、商業、運動休閒機能,擬透過公辦都市更新招商、權利變換模式,並由實施者租賃營運管理高雄市澄清湖棒球場,以發展運動及周邊產業,提供棒球場營運承續及產業發展。

高市府指出,「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運動休閒專用區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基地,坐落於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 1015、1015-10 地號等 6 筆土地,面積共計2萬8698.65平方公尺,100%為公有土地,土地使用分區屬運動休閒專用區,建蔽率70%,法定容積率300%。本計畫範圍位於鳥松區大埤路東側、公園路西側及長庚路北側,使用分區為運動休閒專用區,現況為澄清會館、澄清會館演藝廳、工商展示中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澄清服務中心及部分土地做為停車、公園等使用。

本計畫都市計畫變更為運動休閒專用區,以高雄市澄清湖棒球場為整體核心主軸,本計畫範圍未來將於高雄市澄清 湖棒球場南北兩側分別設置Y3站及Y4站,大高雄地區30分鐘生活圈範圍一環,為本計畫區帶來新的發展機會,並結合鄰近本計畫 範圍南北兩側之捷運場站,引入大眾運輸導向發展理念,帶動周邊整體發展之效益,達成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及南台灣棒球體育重鎮之定位。

考量本計畫區周邊既有機關及商業發展之紋理,可藉由公辦都市更新計畫,塑造地區繁榮發展及振興地區經濟,本計畫建議透過落實TOD都市發展,引入商業零售、休閒遊憩、運動體能健康設施、醫療養生、餐飲、住宿等複合發展型態,留設沿街或廣場式開放空間系統並協助公用地開闢、人行立體連通留設及8公尺通路留設, 連結周邊大眾運輸場站,提供友善步行空間。

該公辦都更案的最優申請人應協助拆除高雄市山水段792、793、793-1、793-2 建號等4筆建物,並負擔相關衍生費用。並應依據本案細部計畫之都市設計基準規定,留設人行立體連通系統(通行寬度至少10公尺),串連包含但不限捷運車站出入口至高雄市澄清湖棒球場,並應符合緊急逃生及防火時效設施區劃等規定,且須配合捷運營運時間供公眾通行,其造型、量體與位置應經高雄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並於取得使用執照後將產權登記予高雄市。實施者應取得全案建築能效標示1級、銀級以上綠建築標章。

未來交由指定機關管理於「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配合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及捷運 黃線 Y3 站建設計畫)(第二階段)案(草案)」及「擬定澄清湖特定 區計畫(配合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及捷運黃線 Y3 站建設計畫)細部 計畫(第二階段)案(草案)」發布實施後,依其規定負責協助開闢或 維護本案更新地區周邊公共設施用地、通路,以及留設人行立體連通系統。

最優申請人應承諾捐贈高雄市澄清湖棒球場外野計分大螢幕,其設備規格需 經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同意後辦理;或承諾捐贈經費1億元予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自行辦理。本項費用不得提列共同負擔。並應規劃運動體能健康設施空間(主建物面積至少 1,200 坪,包含 但不限健身房、瑜珈/韻律教室、親子體適能、桌球區等),由甲方依更新後價值分回,以強化本案運動服務功能。並依最優申請人之「高雄市澄清湖棒 球場租賃營運管理承諾書」承諾簽訂「高雄市澄清湖 棒球場租賃營運管理契約」。

本案實施方式為權利變換,土地所有權人為高雄市,將依本案經核定發布之權利變換計畫書所載之更新後權益價值進行分配。土地所有權人領取更新後權利金10億元,更新後權利金以分期方式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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