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幣升值賺匯差!她用美金向親姐買房少花71萬 還合法避稅

2025/08/01 12:08文/記者朱語蕎


最近台幣升值,苦了無數的外銷廠商,因為匯差可能吃掉所有的利潤,有民眾想向在美國居住生活的的親姐姐購買房子,專家就建議,此時可用美金交易,可省下一大筆贈與稅以及匯率損失,一舉兩得。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之前有組客戶,姐妹共同繼承了一間透天厝,姐姐後來移民美國,很少回國相聚,如今姐姐的年紀接近70歲,為了日後繼承困擾,想把這間共有的透天厝賣給妹妹。
姐姐要將所有權持分的2分之1出售給妹妹,兩人決定以台幣900多萬元成交,即美金278000元,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但因為姐姐人在美國,希望拿到美金,妹妹也欣然答應,於是在姐姐的海外授權書到達後,正式簽立買賣契約書。
鄭文在說,此時買賣契約書的內容到底該以台幣計價?還是以美金計價?因為姐妹是二親等買賣案件,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第六款但書的規定,金流必須送國稅局審核,取得國稅局的同意移轉證明書,才能送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如果沒有核准,視同贈與會被課徵贈與稅;如果部分核准,可能部分被課徵贈與稅。
依照簽約當時的美金匯率,在買賣契約書中同時載明台幣以及美金簽約當時的價格,國稅局也認同此份買賣契約書的內容。
鄭文在表示,因為買賣契約書從簽約,到契稅、增值稅核發,再通知買方付款,前後流程約需要1~2個月,但最近美金狂貶值,從1美元兌換台幣32.5元,狂瀉到付款時的29.95元,換算成台幣,買方少付款台幣近71萬元,而這份大禮合法合規,匯差的部分,也不需要繳納贈與稅。
由於買賣契約書中,姐妹倆同意以美金計價,所以國稅局的買賣認定也是以美金審查,確認後,核發了「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順利辦理所有權移轉,妹妹取得所有權狀正本結案。
鄭文在表示,對於出口導向的台灣,因為新台幣升值,可能不利於台灣整體的經濟表現,但是對於這位姐姐而言,卻是因為這次的不動產買賣,得到意想不到的小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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