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進新家卻多繳稅 你忘了做這一步1%優惠說掰掰

2025/08/15 23:52文/記者張瀞勻

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且該房屋現值低於規定門檻並符合自住條件,可適用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圖/資料照)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且該房屋現值低於規定門檻並符合自住條件,可適用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圖/資料照)

納稅義務人若將舊屋拆除原地重建,新屋雖已設立房屋稅籍,但若未向稅務機關申報拆除並註銷舊屋稅籍,舊屋仍會計入名下戶數,導致無法適用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且該房屋現值低於規定門檻並符合自住條件,可適用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

此外,房屋現值會隨折舊逐年下降,以往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不論持有人是否為自然人,都可免徵房屋稅。但房屋稅新制上路後,免徵對象限縮為自然人,且以全國3戶為限,若已拆除的房屋未即時辦理註銷稅籍,可能影響免稅資格。

稅務局提醒,名下房屋如已滅失不再存在,應主動向地方稅務局申請註銷房屋稅籍。若未即時申報,不僅可能繼續被課徵房屋稅,還會影響全國單一自住稅率或免稅資格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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