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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沒裝修卻報150萬裝潢費「兩破綻」遭國稅局識破 連補帶罰付135萬稅金

2025/08/21 19:55文/記者朱語蕎

民眾以假收據虛報裝潢費用,遭國稅局查獲,連補帶罰稅金。(資料照)民眾以假收據虛報裝潢費用,遭國稅局查獲,連補帶罰稅金。(資料照)
有民眾為了想節省房地合一稅,竟拿捏造的裝修發票,抵減買賣所得,但因為兩大破綻,讓國稅局一舉查出,連補帶罰得繳出135萬稅金,比原本的120萬房地合一稅還多。
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房地合一新制課稅範圍的房屋、土地,如以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的費用,及當次交易土地漲價總數額後,為課稅所得額,計算應納稅額。
但近日國稅局查獲,有納稅人出售房地,房屋無裝修事實,卻持關係人開立的不實憑證,虛報房地合一稅裝修費用的違章案件。
國稅局指出,該民眾小馬在2024年2月出售持有未滿2年的房地,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所得120萬元,按稅率45%計算應納稅額為54萬元,經查核結果,發現其所列報的房屋裝修費的統一發票,為關係人小陳經營的A公司所開立,且A公司經營的營業項目,與房屋修繕無關。
另依查得資料發現,買方實地看屋時,現場無進行裝修或更新衛浴等設備,且委託銷售契約載明標的物現況於持有期間並未更新,與報價單修繕項目不符,經國稅局核認小馬涉有故意虛報費用短(漏)報房地交易所得,除剔除費用150萬元,補徵所漏稅額67萬5千元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第2項規定,處1倍之罰鍰67萬5千元,總計得補繳135萬,比原先的120萬多出15萬元。
國稅局提醒,房屋持有期間如有修繕或改良時,應取得並保存修繕合約、修繕項目明細表、合法憑證、付款金流及修繕前後照片,俾利於報繳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時,據實申報減除相關成本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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