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賣祖產裝「不同意」省仲介費 共有人翻車反多繳3萬稅金

2025/09/26 11:52文/記者朱語蕎

不少人共有人在處分共有土地時會假裝不同意,藉此避掉仲介服務費,但若沒算好,反而得付更多稅金。(資料照)不少人共有人在處分共有土地時會假裝不同意,藉此避掉仲介服務費,但若沒算好,反而得付更多稅金。(資料照)

共有土地的處分,以全體同意為主,但是無法達成全體同意時,也可以透過多數決的方式完成處分,也就是依照土地法辦理處分。但專家提醒,共有土地的案件常見少數人想利用「不同意出售土地」來達到免付仲介費的效果,但若沒計算好,反而得多繳土地增值稅。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共有土地處份,若是透過仲介交易,共有人必須分攤仲介服務費,但常有共有人因不想支付仲介費,會等待出賣人將出賣土地價金提存法院後再受領價金,或是因案件複雜必須配合點交程序,在過戶尚未完成時,不賣的他共有人已經從法院中領回買賣價金,看似聰明伶俐,但是小心計算錯誤,得不償失。

鄭文在表示,日前有個案因為祖產共有土地出售,共有人12人中有1人不同意出售,依照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他有優先購買權,所以就該買賣契約書所載相同價格、相同條件下,必須通知他是否優先購買該土地,出賣通知後15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

在存證信函的送達後,確認已經完成通知,等了15天,依然沒有回應,最後確認原買賣契約書成立,繼續辦理農用證明及土地增值稅申報等相關手續。

鄭文在表示,,如果這位不同意出售的土地共有人一併參與出售的話,因為符合農地農用可以核發農用證明,依照土地稅法規定,可以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所以可以節稅約61000元,至於仲介費用的負擔分配只要約30000元,全部大約可以省下31000元的費用。

但偏偏這位共有人,因為不想分攤仲介服務費,處分祖產時總是刻意缺席,幾次交手下來,省了不少仲介服務費,多分配了許多價金,家族成員眾所皆知。

鄭文在表示,因為他沒有委託申辦農用證明書,所以只能配合繳納一般土地增值稅,辦理法院提存價金時,不同意出售人不能扣除應該負擔的仲介費用30000元,卻要繳納該筆土地增值稅61000元,也就是比同意出售的共有人多繳納了31000元。

鄭文在表示,若家族中也有類似的共有土地要出售,在接獲出賣人的存證信函時,記得先了解一下土地的使用情形,類似的共有農地案件,因為有其他共有人仍然維持農業使用,所以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的規定,就可以申請農用證明,主張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不過,如果出賣人不主張辦理,稅捐機關依然會課徵土地增值稅,這這是農地和一般建地的不同,為此得多繳納一筆土地增值稅,應該是始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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