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貸令管不到!融資公司成貸款漏洞 地政士揭「土地交易」亂象
在央行信用管制下,地政士表示不少土地買方改向三大融資公司辦抵押貸款,提醒賣方要注意。
土地買賣價格高,按照目前第7波信用管制的規定,若賣方沒有抵押貸款,買方的銀行貸款應該是5成,其中1成要買方未來動工時才能撥款,也就是買方想要買這筆土地,自備款應該要支付該筆土地買賣總價的6成,才能順利完成過戶及點交。但有買方為了更高的貸款成數,選擇三大融資公司(中租-KY、和潤、裕融),竟然成為貸款漏洞之一。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高額的土地買賣案件,為了交易安全,會建議輔以銀行的「履約保證」或是「價金信託」保障交易安全,通常辦理貸款的銀行也從善如流,配合買方的撥款指示書,或是撥款委託書將買方辦理的80%銀行貸款撥入履約保證專戶或是價金信託專戶,避免買方利用2成自備款,騙取8成銀行貸款。
而在央行第7波信用管制之下,讓鄭文提到日前有個土地買賣案件,賣方完全沒有抵押貸款存在,所以按照目前第7波信用管制的規定,買方的銀行貸款應該是5成,其中1成要買方未來動工時才能撥款,也就是買方想要買這筆土地,自備款應該要支付該筆土地買賣總價的6成,才能順利完成過戶及點交。
偏偏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鄭文在說,買方找到市場上三大融資公司其中一家辦理抵押貸款,該公司擬承貸買方80%抵押貸款,並出具核貸通知書在案,賣方照會該融資公司後,確認買方可以取得該8成抵押貸款,安心的簽立買賣契約書,並開始辦理過戶及貸款事宜。
由於該融資公司因為不受中央銀行管控,所以所有的商業行為以他們融資公司為優先,視賣方權利為無物,正常的銀行貸款撥款程序完全顛覆買賣登記手續。
首先,買方需要辦理貸款,鄭文在說,正常的登記程序是買賣和抵押權設定案件,併案送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也就是當過戶完成時,買方的抵押貸款也完成了,只要銀行把尾款撥款進入履保帳戶或是賣方帳戶,但是融資公司卻要求併案連件第3件信託登記一併辦理登記。
原本如果過戶設定完成,買方賴皮不撥款,可以透過尾款擔保本票將該土地聲請法院扣押後,透過訴訟返還所有權保障交易安全。但是過戶同時併案信託給該融資公司指定的信託公司,如果買方拒不支付尾款,尾款本票失所附麗,跟本無法扣押該土地,更遑論強制執行。
當然融資公司以保障他們的債權為優先,但該擔保品是因為買賣移轉案件才會成為融資公司的擔保品,並非借款人的自有資產,買方無權處分辦理信託登記。
鄭文在建議,市場上的三大融資公司,辦理類似土地買賣貸款案件時,應該參考坊間銀行貸款的作業模式,先辦理買賣及抵押權設定,等到尾款撥款後,再辦理公司的信託案件,不該置賣方的權益於不顧,畢竟這是買賣案件,非買方自有資產的處分。
若買方和該融資公司有其他債務尚未清償,或是產生遲延、違約等情事,買方利用這買賣流程,請君入甕列為買方擔保品,再來一個金蟬脫殼,對於賣方的尾款也不用付款了,對於融資公司的貸款也清償了,那這樣賣方權益誰來保障?鄭文在建議主管機關金管會是否該管一管,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