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老屋重建條例》初審 葉俊榮:帶動上兆經濟產值

2017/03/02 11:58文/記者馮牧群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是以訂定專法的方式,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圖為內政部長葉俊榮。(本報資料照)

都更牛步化,推動改建不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日初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內政部長葉俊榮受訪時表示,台北市及新北市很多房屋都老了,老屋重建條例可解決防災問題,並帶動上兆的經濟產值。

 

有立委質疑該條例形同架空現行《都市更新條例》,葉俊榮說明,都更需有一定規模,還涉及權利變換,但老屋重建規模較小,重點在於民國70、80年代興建的4、5層樓公寓,多位於都市區域,要是發生7級以上地震,可能導致重大災情,老屋重建條例不僅解決防災問題,也帶動經濟產值。若以4、5層樓的房屋占比40%估算,約有3.4萬棟,每棟營造成本約8千萬,應能創造2兆7,200億的營建產值。

 

該條例是針對屋齡逾30年有重建需要者、逾40年且無電梯,以及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強制拆除或有危險者,並取得重建計劃範圍內全體土地與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同意,行政院提供法定容積1.3倍或原容積1.15倍的獎勵,如在條例上路後3年內提出申請,可再附加10%獎勵,最高可達法定容積1.4倍,建蔽率也可提高10%。

 

提高容積獎勵 未移轉享終身減稅

租稅優惠部分,老舊公寓在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該條例實施5年內核准重建的案件,享有2年房屋稅與地價稅減半徵收,期間都未移轉,還可延續至房屋移轉為止,等於是具有終身減稅優惠。

 

對於容積率大放送、建蔽率及天際線失衡等疑慮,葉俊榮受訪時表示,可在法案逐條討論時調整。外界另有質疑,危險建築物有公共安全的急迫性,卻又要求全部所有權人都要同意才能重建,前後邏輯矛盾,是圖利單一地主。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地產天下】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