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媽設局奪款!先贈屋再信託賣掉 17歲女兒慘背468萬交易稅金

2025/11/13 11:33文/記者朱語蕎

桃園一名母親先將房產贈與給未成年女兒,又辦信託最後賣出,奪走全部售屋款項後,遺留交易稅金給女兒。(資料照)桃園一名母親先將房產贈與給未成年女兒,又辦信託最後賣出,奪走全部售屋款項後,遺留交易稅金給女兒。(資料照)

桃園一名17歲女學生,因母親將名下房產贈與給她,之後又藉法定代理人身分,將房屋辦理兩次信託,最終在去年賣出,售屋所得也被母親全部領走,僅留下應繳納的房地交易稅額,女學生因無力繳納,積欠468萬多滯納金。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在辦理案件時,發現女學生獨自居住在台北宿舍,學費及生活費都看自己打工支付,她更擔憂畢業後無處居住,分署署體恤其困境及堅強,在今年10月先由分署愛心社提供慰問金,給予部分協助。

桃園分署進一步調查,發現女學生與母親似未一起居住,疑遭母親棄養,2024年開始住在就讀的臺北市校園宿 舍,目前半工半讀,生活不好過,無力清償稅款。分署為追查事實,通知其母親至分署報告,但未獲回應,只好再通知女學生到場說明。

女學生出現時,身旁伴有一位社工,並表示母親未與其生父結婚,父親自國二後即未再聯繫,母親後來與繼父結緍,另組家庭。20242月間繼父來電告知,說母親已將贈與給女學生的房屋出售,款項屬於母親,另外將停掉女學生的銀卡及行動電話,並就此與母親失聯,也未再提供學費、生活費,現在全靠自己打工,賺錢支付。

社工另外補充,當初是接獲校方聯繫說學生無法繳納學費、又聯繫不到家長,急需幫助,但因戶籍關係,有時補助無法申請下來,不足部分全靠打工賺錢。

女學生至分署說明時,外表看似堅強,但談其母親時, 仍難掩失落,強忍淚水。執行人員念其在困境中仍努力維持學業與生活,為協助女學生減輕負擔,執行人員代其尋求分署愛心社援助,提供援助,期望能助其度過難關。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