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區租金差一倍?三重社宅爆「四種租金」爭議 中央:年底一次解決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社宅租金攸關居住負擔,中央此次訂定原則,是為了建立更一致、更合理的計算方式。(圖/資料照,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提供)
內政部近日回應外界關注的「三重區社宅四種租金」爭議,指出地方政府目前的社宅租金均依自治權限訂定,確實可能造成不同社宅出現差異。不過中央強調,為避免租金落差引發民眾疑慮,將在今年底前完成「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公告,未來地方政府會依新制調整,且不得一次調太多,以免增加承租戶負擔。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社宅租金攸關居住負擔,中央此次訂定原則,是為了建立更一致、更合理的計算方式。草案內容已參考家庭所得、生活負擔能力、地方市場租金、中古屋行情等面向,並以國際指標作為依據。今年8月22日已預告,10月21日預告期滿,目前正匯整各界意見,預計年底前正式定案。
依規劃,新制將把承租戶依「收入高低」分為四級,租金折數從三折到九折不等,盼能加強照顧低收入與中低收入家庭。同時也將要求各社宅至少每三年檢討一次租金,但調整幅度不得高於所在地最低生活費漲幅,避免因市場波動造成租金飆升。
國土署強調,過去雙北因市場租金偏高,「市租打折」後仍可能不便宜,新制就是要解決這個痛點。目標是讓不同所得層級的民眾,都能以合理金額承租社會住宅,同時享有托老、托育、公共空間、綠地等完整配套。中央表示,社宅不只是「住得起」,更是為不同年齡、不同家庭型態打造更全面的居住照顧,讓社會更具融合與支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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