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改建恐失自用稅率?稅務局揭「改建期間」1關鍵

2025/11/14 22:08文/記者朱語蕎

自用住宅拆屋改建期間,若仍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可續享優惠稅率。(資料照)自用住宅拆屋改建期間,若仍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可續享優惠稅率。(資料照)

自住房屋因年久失修,想要辦理拆除改建工程,這樣房屋基地坐落是否還能夠繼續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減免地價稅?

對此,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其地上房屋拆除後,於拆除改建期間,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繼續於該地設有戶籍,並同時符合其他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才能於改建期間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而新建房屋於領到使用執照後,則依據各層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核課地價稅。

稅務局表示,假設土地於房屋拆除改建期間贈與配偶,則房屋拆除前,該配偶、原土地所有權人或直系親屬須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如土地因辦理繼承而移轉,則繼承人於房屋拆除前須辦竣戶籍登記,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相關要件,均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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