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公地放領!政院核定地價計算標準 「這區」326筆開放申請
行政院日前核定,公地放領地價將以79年公告土地現值加計物價指數變動作為核算放領地價之依據。(資料照)
總統賴清德去年底宣布開放公地放領政策重新啟動,預計有近2千公頃土地、4千多位農民將納入清查放領,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日前核定放領地價,未來將79年公告土地現值加計物價指數變動情形調整;後續內政部將函轉各地方政府作為核算放領地價之依據。
行政院表示,有關現行《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規定放領地價以79年之公告土地現值為計算標準,行政院政委陳金德於召集相關會議時表示,內政部考量距今已逾30年,為兼顧農民權益,故建議以79年迄今的物價指數變動情形予以合理調整。
計算公式為:放領地價=79年公告土地現值×(公告放領前一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79年當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為衡平信賴保護原則以及農民權益,卓榮泰即請行政院林明昕政委協處相關法律見解,並就此計算公式予以核定。
行政院強調,考量「台拓地」具有其形成歷史背景特殊性,故放領作業將以台拓地優先辦理,並以宜蘭縣大南澳地區台拓地先行試辦。
內政部已於去年11月28日召開公地放領審議會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宜蘭縣大南澳地區326筆國有土地放領,面積約64公頃。宜蘭縣政府將於近期公告並通知民眾申請承領,符合資格的農民可儘速向縣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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