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繼承土地抵繳遺產稅並登記國有 注意仍須申報土增稅 才能完成移轉登記
繼承土地抵繳遺產稅登記為國有,與單純繼承土地有別,仍須申報土地增值稅,始能完成移轉登記。
小張因繼承母親遺產,但是身上卻沒有足夠現金可繳納遺產稅,想以繼承土地抵繳遺產稅,小張對於繼承後的納稅項目不甚清楚,趕緊向稅務人員請益這種情形,是否還需要申報土地增值稅?
對此,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依據財政部函釋規定,繼承人以繼承土地抵繳遺產稅,將該土地移轉登記為國有,應辦理現值申報及審核。因此,繼承土地抵繳遺產稅登記為國有,與單純繼承土地有別,仍須申報土地增值稅,始能完成移轉登記。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該申請抵繳土地之現值,以國稅局核定「抵繳單價」為基準,如以繼承之土地抵繳,以「繼承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以張先生案例,將持繼承土地抵繳遺產稅,因此國稅局核定抵繳單價,以繼承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
又如抵繳土地為都市計畫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或以非繼承標的之土地抵繳者,則以向國稅局「申請抵繳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稅務專家也提醒,民眾不管是想以繼承來的土地,又或者以非繼承標的之土地來抵繳遺產稅,記得都要先至國稅局申請「抵繳遺產稅」,經審查核准後,再檢附相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土地現值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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