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嫁娶必看!父母贈兒688萬全免贈與稅 「關鍵條件」曝光

2026/02/02 18:11文/記者朱語蕎

父母贈與子女婚嫁基金,除了有贈與免稅額244萬元外,還各自可贈與財物100萬元。(資料照)父母贈與子女婚嫁基金,除了有贈與免稅額244萬元外,還各自可贈與財物100萬元。(資料照)

農曆過年前是傳統結婚旺季,近來常有民眾詢問,贈與子女婚嫁財物有無贈與稅的問題。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的時候,各自贈與子女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財物,可適用不計入贈與總額的規定,免課徵贈與稅。

也就是說父母每年除各自贈與免稅額244萬元外,還可以在子女結婚時再各自贈與財物100萬元。

舉例來說,小張的兒子在2026年1月辦理結婚登記,小張兩老在2026年2月各自贈與現金344萬元給兒子,除可扣除每人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外,另100萬元屬兒子結婚父母所贈與的財物,也可以適用不計入贈與總額,所以父母各自贈與的344萬元,都無須繳納贈與稅。

國稅局提醒,婚嫁贈與時點的認定,稽徵實務上以子女登記結婚前後6個月內的贈與,都可認屬婚嫁贈與,因此父母在辦理贈與稅申報時,如果主張是對子女婚嫁的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應提供子女結婚登記之戶籍資料及相關金流證明,如父母與子女雙方存摺、匯款單等。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