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竟讓稅金變貴?地價稅自住優惠限一處 稅務局教「這招」突破限制

2026/02/11 17:35文/記者朱語蕎

婚前若雙方各自有房地,婚後的戶籍登記要特別留意。(資料照)婚前若雙方各自有房地,婚後的戶籍登記要特別留意。(資料照)

新婚族注意,小心婚後名下房產的地價稅悄悄翻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自用住宅用地雖然享有 2‰的優惠稅率,但法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家合計只能以「一處」土地申請優惠。

稅務局表示,許多民眾在婚前各自擁有房產且都適用優惠稅率,但婚後若夫妻兩人分別設籍在不同房子,就會卡到「一處限制」的門檻。稅務局說明,此時必須擇一處繼續享有優惠,另一處則會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如果夫妻想讓第二處土地也維持優惠稅率,關鍵在於「戶籍登記」。只要該處土地有「成年」的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母或成年子女,甚至是公婆、岳父母等直系姻親辦竣戶籍登記,且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就能突破一處限制,同時享有兩處優惠。

申請優惠稅率還須符合以下三大門檻:

無營業出租: 房屋必須純自住。

戶籍登記: 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設籍於該地。

面積限制: 都市土地以 300 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則以 700 平方公尺為限。

稅務局呼籲,民眾婚後應檢視戶籍設立情況,並及時調整適用方式,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電話諮詢,確保自己的荷包不會因為結婚而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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