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免稅吃到飽」時代終結 他名下第4間房起...每戶都要繳稅

2026/03/04 21:23文/記者張瀞勻

自2024年7月1日起相關規定出現變化,未來即使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免稅戶數也將設下限制,改採「全國歸戶」計算,自然人名下最多僅3戶可適用免徵房屋稅,超過部分仍須課稅。(圖/資料照)自2024年7月1日起相關規定出現變化,未來即使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免稅戶數也將設下限制,改採「全國歸戶」計算,自然人名下最多僅3戶可適用免徵房屋稅,超過部分仍須課稅。(圖/資料照)

過去只要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多數老舊住宅或小套房即使作為住家使用,也可免徵房屋稅。不過,隨著房屋稅制調整,自2024年7月1日起相關規定出現變化,未來即使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免稅戶數也將設下限制,改採「全國歸戶」計算,自然人名下最多僅3戶可適用免徵房屋稅,超過部分仍須課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以往老舊房屋或小套房,只要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且作住家使用,原則上均可免徵房屋稅。但自2024年7月1日起,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課徵制度,其中現值10萬元以下住家房屋的免稅資格,也同步設下條件限制。

新制規定,自然人名下持有現值低於10萬元的住家用房屋,全國合計最多僅3戶可免徵房屋稅。若持有戶數超過3戶,自2025年起,超過的部分即須依法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名下房屋在每年房屋稅開徵前都會進行「全國歸戶」。若房屋已毀損、坍塌或拆除至不堪居住,但屋主未在每年3月22日前申報停止課稅,系統歸戶後若超過3戶,仍可能收到房屋稅單。

為避免日後需辦理更正或退稅的困擾,民眾若持有多戶現值低於10萬元的老舊房屋,應在每年3月22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擇定免稅戶數。完成申報後,若後續年度持有情形未變,原則上仍可依原擇定戶數適用免稅。

稅務局也說明,若納稅義務人未申報擇定免稅戶數,系統將自動排序,優先免除房屋稅額較高的3戶,其餘稅額較低的戶數則仍會寄發稅單。

舉例來說,假設陳先生名下共有6戶住家用房屋,其中A、B、C、D、E等5戶因屋況老舊,現值皆低於10萬元。過去在2024年7月1日前,這5戶均可免徵房屋稅,但新制上路後,僅3戶可免稅,其餘2戶則須課徵房屋稅。

若陳先生於2025年期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擇定A、C、E屋3戶免徵房屋稅,且後續年度持有情形未改變,2026年度仍可維持該3戶免稅資格。若其中有2戶房屋早已坍塌,並在當期3月22日前申報停止課稅,則可減少課稅戶數,其餘3戶仍可繼續適用免徵房屋稅。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