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得標一戶老公寓自住 沒想到忘了這件事 補稅還被慘罰1.5萬元!

2026/03/24 06:52文/記者林耀文

向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標購拍賣取得房屋,應於買賣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向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標購拍賣取得房屋,應於買賣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

小李辛苦工作多年,好不容易存下一桶金打算購屋,去年底他相中永康一戶舊公寓法拍物件,還好房市景氣不振無人競標,讓小李以底價200萬元得標,興奮不已,即開始準備搬家進駐與忙著過年,沒想到日前卻接獲稅務局通知,小李須補繳契稅與滯納金1.5萬元,小李才想起法拍屋也須按時申報繳納契稅,一時疏忽讓他懊悔不已!

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拍定人)向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標購拍賣取得房屋,應於買賣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其申報期間之起算日,係以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為準。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標購法院拍賣之房屋,拍賣程序係於政府監督下完成,移轉價格具客觀性,契稅課徵時,如取得之移轉價格低於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者,應依實質課稅原則,就移轉價格與房屋評定現值從低認定,計算契稅。

稅務專家舉例說明,小李經由法院拍賣取得不動產全部持分,其中房屋部分拍定價為新臺幣200萬元,而房屋評定現值為70萬元。申報契稅時,移轉價格仍應填列拍定價200萬元;惟稽徵機關於核定契稅時,將以拍定價與房屋評定現值從低認定,即以70萬元為課稅基準,按稅率6%計算,應納契稅為4萬2,000元。

財稅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未依規定期限申報契稅者,將按應納稅額每逾3日加徵1%怠報金,最高加徵至應納稅額為限,惟怠報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15,000元。請民眾務必留意申報期限,按時完成契稅申報,以免受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