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親友「寄戶口」房地稅金會增加?稅務局:多簽「這張」保住優惠稅率
不少家長為讓子女就讀明星學區,而借親友戶籍。
不少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希望小孩能就讀明星學區,勝在起跑點,但直接在學區購屋往往成本高昂,因此不少民眾會將子女戶籍寄放在心儀學區的親友家中,但要注意,好心的親友可能因此多付稅金。
稅務局表示,被寄放的戶籍,如果地上房屋無出租及無營業情形,且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只是戶籍提供親友寄放,是不會影響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稅務局指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須符合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無供出租或營業用住宅用地。3.地上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4.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5.都市土地核准面積上限為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核准面積上限為700平方公尺。
因此,因「借戶口」讓親友小孩就讀學校,並無租賃事實,建議民眾可以填寫「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或「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提供給稅務局,不影響所有土地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稅務局提醒,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適用係採申請制,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 、即9月22日 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但前已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者,則不必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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