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地價稅5年就免繳?他少算一步仍被催繳 稅務局揭「最長追15年」

2026/04/15 11:25文/記者朱語蕎

稅務局表示,若於徵收期間屆滿前案件已移送執行機關強制執行,則可再繼續執行5年。(資料照)稅務局表示,若於徵收期間屆滿前案件已移送執行機關強制執行,則可再繼續執行5年。(資料照)

欠稅超過5年就可免繳納嗎?民眾李先生欠繳2016年的地價稅款至今,以為超過5年可免稅,卻在今年3月收到行政執行分署的傳繳通知,讓他相當不解。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稅捐追繳期依規定最長可達15年,籲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應如期繳納稅款,以維護自身權益。

稅務局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3條規定,稅捐之徵收期間為5年,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若於徵收期間屆滿前案件已移送執行機關強制執行,則自徵收期屆滿次日起,可再繼續執行5年。


若在該5年期間屆滿前,執行機關已採取扣押存款、薪資或查封財產等執行作為,則可再繼續執行5年。換言之,即使欠稅已超過5年,只要案件仍在執行程序中,稅捐追繳期間最長可達15年之久。

稅務局表示,以李先生欠繳2016年地價稅為例,該稅款繳納期限至2016年11月30日止,原本5年的徵收期間應於2021年11月30日屆滿,但因稅務機關於2016年12月將案件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因此執行期間依法延長5年至2026年11月30日。

若行政執行分署於此期間已開始執行程序,則可再延長5年,追繳期將延伸至2031年11月30日。這也是李先生在今年3月仍會收到傳繳通知的原因。

稅務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務必依限繳納,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強制執行,不得不慎。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