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遭灌水?他剛買房就要繳16個月房屋稅 稅務局揭「一關鍵」

2026/05/07 22:51文/記者朱語蕎

房屋稅2.0新制課徵方式由按「月」改為按「年」計徵,並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要特別留意。(資料照)房屋稅2.0新制課徵方式由按「月」改為按「年」計徵,並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要特別留意。(資料照)
房屋稅已開徵,地方稅務局提醒,房屋稅2.0新制實施後,課徵方式由按「月」改為按「年」計徵,並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若房屋於去年3月至6月間新、增、改建完成,今年稅單將出現「跨期併徵」現象,課稅月數最長可達16個月,請民眾多加留意。

稅務局長蘇蔚芳表示,房屋稅課稅期間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並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認定為當年期房屋稅納稅義務人。若房屋於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該期間的稅額並不會在當期開徵,而是併入下一期(即次年5月)一併課徵,形成「跨期併徵」情形,次期課稅月數將會超過12個月,最長達16個月。

舉例來說,吳太太今年1月時購入一戶新成屋,近期收到稅單時,發現課稅月數高達16個月。經稅務局瞭解,該屋於2025年3月新建完成並開始課徵房屋稅,依房屋稅2.0新制,2025年3月至6月間的稅額將併入下一期一併課徵,因此今年期房屋稅將含括去年3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共計16個月的稅額。由於今年2月28日納稅義務基準日當天,房屋所有人為吳太太,依法由其負責繳納。

市府表示,房屋稅2.0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實施,今年5月迎來第2次開徵。新制透過對空閒置房屋課以較高稅率,引導多屋族將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成為公益出租人或投入社會住宅,同時維持自住房屋較低稅負。

經統計,今年期房屋稅共開徵21萬1,394戶,以自住住家用房屋14萬7,456戶,占開徵戶數近7成最多,較去年增加1,124戶;公益出租人則增加1,516戶,顯示市民具備強勁的自住剛性需求,且屋主參與公益出租的意願持續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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