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租賃專法通過 5大變革改善租屋環境

2017/05/13 04:29文/記者馮牧群

內政部推動租賃專法,今年4月已經行政院審議通過,關係租賃雙方權益甚大。

高房價讓民眾的居住問題惡化,內政部推動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又稱租賃專法,已在今年4月經行政院審議通過,針對未來租賃雙方權利義務、爭議處理管道、委託專業經營、稅賦優惠配套、刊登租屋廣告都有明確制度,有助於發展租賃住宅市場。

綜合主計處、統計處、教育部相關數據,國內租屋需求占全台人口8分之1,約為286萬人,一直以來卻有住宅資訊不對稱、租賃關係不對等、空置住宅沒有導入市場、沒有專業服務制度、缺乏便捷糾紛處理機制等問題。租賃專法上路後,非企業經營者的房東也將適用新法租賃契約規定,房東、房客遇到問題可以免費諮詢;個人房東除自行經營外,可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包租代管。

租賃專法上路後,個人房東除自行經營外,可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包租代管,圖為內政部次長花敬群。


房東所得稅、持有稅減免

為引導房東浮出檯面,政府提供稅賦優惠,所得稅包括一般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最高6千元,月租金6千元至2萬元,必要費用減除率為53%,月租金超過2萬元,必要費用減除率為43%;自行經營的個人房東,若符合公益出租人規定,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最高1萬元,必要費用減除率為43%。同時,中央授權地方政府減徵房屋稅、地價稅等配套措施。

而包租代管業者,主要服務則是屋況與設備點交、收租與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糾紛協調處理等項目,藉由申請許可、辦理公司登記、繳交營業保證金、加入公會認證等程序,由政府統一納入監督管理,讓房東、房客安心有保障。

內政部表示,對房客來說,往後租屋將適用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租屋廣告更真實且透明,並可獲得非營利團體的協助;對房東來說,除了稅賦優惠,委託專業服務能省去煩惱,又有營業保證金的代償功能保障權益。在新法實施前,現有業者從業人員自公布起有1年緩衝期、2年過渡期,未來必須領證才可營業。


房東合法化 提升租屋市場品質

包租公律師蔡志雄指出,由政府監督管理,加上營業保證金的保障制度,租屋市場的品質應可提升,並提高個人房東的加入意願,能節省管理成本,不必將支出轉嫁到房客身上,未來政府提供20萬戶社會住宅會是很大的規模經濟量體,衍生的服務需求商機可觀。不過,他也建議應把房東減稅優惠的年限延長。

香港商匯泓不動產副總吳懿倫觀察,以往租屋廣告紛亂、業者惡性競爭的亂象可望改善,目前已聽到許多個體戶房東準備加入包租代管計劃,大家都合法化、加入公會是好事,制度先建立起來再逐漸修正,不過,政府的稅賦補助看來偏重於套房物件,建議放寬適用於其他住宅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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